10月1日起北京人工晶體每隻多報620元

2020年10月01日16:36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10月1日電 (記者 鮑聰穎)10月1日,北京市醫保局制定出台《關於調整人工晶體醫保限額標准及相關單病種支付標准的通知》(京醫保發〔2020〕 號),推進醫保支付與採購協同,確保人工晶體帶量採購工作順利推進。從今天起,北京市參保人員安裝人工晶體每隻多報620元,同時相關單病種支付標准增加620元。

通知明確,10月1日起,一是調整醫保限額標准,減輕參保人員負擔。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安裝人工晶體,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限額標准,由每隻1215元調整為1835元﹔安裝人工晶體實際收費低於上述標准的,按實際收費金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

二是調整單病種支付標准,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參保人員因患白內障或青光眼,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施單眼白內障或青光眼手術+單眼人工晶體植入術治療的,單病種費用支付標准在原標准基礎上增加620元,病種費用支付標准中含人工晶體醫保限額標准以內的部分,參保人員若自願選擇高於限額標准的,高出費用由參保人員另行自付。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