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錯換人生28年”案昨天開庭

2020年09月12日09:39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河南“錯換人生28年”案昨天開庭

  原告方姚策及其生父生母的代理律師周兆成向媒體介紹情況

  9月11日,備受關注的“錯換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患癌男子姚策因手術原因還在醫院治療,律師及其親生父母代替參加庭審,其養父養母以証人身份出庭。

  姚策及其親生父母要求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公開道歉,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每人60萬、已產生醫療費74萬及判決后醫療費等共計約273萬元。

  在9月9日的庭前証據交換過程中,姚策親生父母臨時追加醫院方支付其撫養非親生子的撫育費28萬元訴求,但最終這一訴訟請求在庭審中被臨時放棄,“庭上被告律師要求答辯期,追加28萬元賠償訴求可能會拉長法院審結案件的期限。”原告方律師周兆成稱。

  庭審中,雙方就涉事醫院是否需要對抱錯孩子之一姚策的肝癌負責以及孩子被抱錯本身給雙方家庭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為主要爭議焦點進行了激烈的法庭辯論。庭審持續了近5個小時,法庭並未當庭宣判。

  庭審

  原告希望還原錯抱真相

  院方要求醫療損害鑒定

  今年2月,江西青年姚策查出患癌,母親許女士欲“割肝救子”時,發現在生產的醫院抱錯了孩子,親生兒子其實是和杜女士生活在河南的郭威,一段“錯換人生28年”的秘密就此揭開。此后,該事件被包括本報在內的諸多媒體廣泛報道。

  昨天8點半,郭希寬、杜新枝夫婦及其代理律師到達開封鼓樓區法院。姚策的養父母許女士夫婦也於昨日抵達開封,並將以証人身份出庭。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方則由兩名律師代為出庭。

  北青報記者從原告方姚策及其生父生母的代理律師周兆成處獲悉,上午開庭的是兩起民事案件,分先后進行,被告均為姚策的出生醫院——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在之前的証據交換中,姚策單獨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患癌”侵權責任糾紛案,其向法院提交了16組証據。姚策生父生母一家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28年前抱錯嬰兒事件”侵權責任糾紛案,向法院提交了11組証據。

  姚策的《民事起訴狀》顯示,其認為自己出生后即在淮河醫院被“錯抱”,脫離了親生父母的監護,因而沒得到嚴格的乙肝加強治療,導致28歲就罹患肝癌晚期。因此他請求淮河醫院賠償由此造成的治療費及相應損失,共計916947.81元。

  郭希寬、杜新枝和姚策共同為原告的《民事起訴狀》顯示,其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支付姚策和親生父母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賠償金180萬元,尋親路費1193.5元,支付郭希寬誤工費11946元。

  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答辯狀顯示,其認為錯抱行為發生在醫院,並沒有明確承認錯抱行為是由於醫院醫護人員的過錯造成。

  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於2020年8月14日向法院提交了要求法院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姚策出生時未注射乙肝疫苗和其2歲半時發現感染乙肝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以及參與度是多少進行鑒定的申請。

  庭審前原告方向法院提出請求,希望當年杜女士生產時的醫師鄭某、護士耿某玲出庭作証。但在當天的庭審中,兩人均未到庭。庭審時,姚策親生父母情緒激動,杜新枝多次落淚,希望知道孩子為什麼會抱錯。而院方稱因為年代久遠,他們也不知道。

  焦點

  錯抱孩子與姚策患肝癌

  是否有因果關系?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當天開庭中原被告分歧較大,進行了激烈的法庭辯論。其中,雙方爭議焦點主要有兩個方面,孩子被抱錯本身給雙方家庭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其次是涉事醫院是否需要對抱錯孩子之一姚策的肝癌負責。

  在第一個案件中,姚策代理律師周兆成認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因工作人員的過錯抱錯孩子,導致兩個家庭親子關系受到損害,原告有權要求涉事醫院給予賠償。

  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認為原告方提出的賠償費用過高,但並未提出一個數據,而是要求法院進行裁決。另外院方對於姚策父親的誤工費不認可,認為其已經退休,不存在誤工費。而周兆成表示,郭先生身為返聘人員,收入水平是一月3000余元,共計四個月是1萬余元。

  在第二個案件中,周兆成認為,由於姚策生母杜女士患有乙肝,28年前她的生產病歷也証實,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對杜女士進行了乙肝檢測,其對杜女士攜帶乙肝是明知的。而且醫院在已知孕婦為乙肝患者后,沒有採取進一步措施,存在失職行為。同時,沒有任何記錄顯示姚策出生打了乙肝阻斷藥,從而導致其罹患肝癌晚期。

  對此,院方稱錯抱事件發生在28年前,已經超過了最長20年的追溯時效。周兆成認為,雖然錯抱事件發生在28年前,但是直到今年當事人才知曉侵權事件的發生,所以應當從今年開始算起。

  周兆成向法庭出示了開封市在1988年就出台了的為新生兒注射乙肝疫苗、阻斷乙肝傳染的政策。1992年,該措施得到普及。醫院方認為,其為省級醫院,並不受開封市的政策文件影響,並且當年要求乙肝疫苗注射普及程度並非100%,而是逐步推行推廣的。

  在庭審中,院方律師懷疑姚策出生時就已經感染了乙肝病毒,但並未提供相關証據,而原告方並不認可,其出示的新生兒檢查報告顯示,姚策出生時非常健康,並未宮內感染。

  周兆成表示,由於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的過錯,導致很多據以認定本案事實的鑒定缺失重要數據,比如杜新枝女士HBsAg(乙肝兩對半表面抗原)被醫院丟失、姚策出生時的手術有無進行乙肝產婦的嚴格注意操作流程,醫院在護理新生兒時是否採取了特殊的護理措施等,上述重要數據及材料的缺失最終可能會導致難以進行鑒定,相關的責任應由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承擔。

  歷經近5個小時庭審,法庭並未當庭宣判。

  對話當事人

  “相信法院能夠作出

  公平公正的裁決”

  姚策告訴北青報記者,事件發生后,自己因為看不到治愈的可能性和經濟壓力,曾有過放棄的念頭,但是看到自己年幼的孩子和年邁的父母又於心不忍,“我不能那麼自私”。

  姚策的兒子還不到3歲,小家伙並不明白生病的含義,但他知道爸爸每天晚上都得吃一個盒子裡的東西,隻能爸爸吃,別人不能吃,“有一次,他拿著我的藥盒,我愛人逗他說,給媽媽吃一粒,他搖頭說不,‘是爸爸的藥’。”

  沒生病以前,姚策經常在外面出差,回家后,孩子都不願意理他,生病之后,陪伴孩子的時間多了,孩子也和他親了很多,每次治療后回家,孩子都會讓爸爸抱,問“爸爸帶我去哪裡玩兒”。這讓姚策很開心,他稱這是“因禍得福”。

  隨著病情發展,姚策疼痛的時間越來越多,但止疼針隻能住院的時候打,平時就靠“扛”,“聽聽音樂,盡量分散注意力。”一直以來,姚策表現得還算堅強,“說出來,除了讓家人更擔心,沒有任何意義。”姚策說,他從來沒有想到,“錯抱”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姚策坦言,一個人的時候他也害怕,“我不希望孩子在背負著巨額債務的家庭中成長。”

  姚策告訴北青報記者,經過前五個療程的藥物和放化療后,其肝內癌細胞有縮小,按照肝移植手術的標准,醫院專家稱已可以手術。但綜合康復率、術后愈合度等多種因素,仍建議其休養恢復一段時間。因為持續的放化療,他的體重也從150斤驟降至118斤。

  9月11日開庭當天,姚策6點就起床了。等護士測完體溫、查完房,7點多,姚策給河南爸爸媽媽打了電話問了一下情況,“我祝他們順利,還讓媽媽保重身體,不要太勞累。”

  姚策曾想過,無論如何也要前往庭審現場,但沒想到的是,自己的一個微創治療手術被安排在了庭審前一天,他隻能放棄。由律師及家屬代替自己到場參與庭審。“我相信法院能夠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決。”

  “隻希望醫院能夠道歉,並盡早解決完事情,家人能夠盡快恢復正常生活。”姚策說他現在不會想太多,努力陪伴好家人和孩子,珍惜眼前的生活,因為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先到來。“我們已經到山窮水盡的時候了,希望醫院能給我們柳暗花明。”今年6月15日姚策生日會后,其親生父母郭希寬、杜新枝夫婦一直留在上海照顧他,直到這次開庭前才來到開封。他們表示,如果敗訴會上訴。文/本報記者 朱健勇 張月朦實習生 漢雨棣 統籌/孫慧麗 池海波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