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宇)昨天上午,北京大興法院審結一起高速公路傾倒垃圾案,被告人方某在高速公路上傾倒了長約30米、寬約4米、近10噸的生活及建筑垃圾。大興法院以破壞交通設施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3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方某於2019年7月4日0時6分許,駕駛中型自卸貨車,由北向南行駛至北京市大興區京開高速公路雙星橋上,將車內裝載的生活及建筑垃圾全部傾倒在最右側加速車道上。養護中心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當天耗時2小時共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約10噸,合計清理費用15678.68元。最終,被告人方某因犯破壞交通設施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