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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类诈骗类型全是套路 北京二中院提示防范新型养老诈骗

2022年08月24日15:13 |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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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构“以房养老”项目,诱骗老年人办理房屋抵押,然后恶意利用公证、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以帮助老年人高价拍卖手中收藏品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委托其代为拍卖,骗取“拍卖费”“手续费”……这些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的新型违法犯罪不断出现,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8月23日上午,北京二中院召开“涉养老诈骗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据了解,2019年至今,北京二中院共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21件,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罪名集中在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 

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主要有“养老服务”诈骗、“保健产品”诈骗、“收藏品”诈骗、“投资理财”诈骗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等5种类型。二中院审理的一起收藏品诈骗案中,被告人艾某招募闫某等人充当话务员,通过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给被害人拨打电话,冒充某收藏公司工作人员,谎称可以高价回收被害人的收藏品,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陆续以需要交费办理回收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证明等为由,骗取多名老年人700余万元。

诈骗类型多样的背后,反映出近年来养老诈骗案件的作案方式呈现职业化、团伙化趋势,诈骗分子组成犯罪集团,形成黑色产业链,各环节分工明确,流程化完成诈骗行为。多数案件中,被告人或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电信诈骗,或以老年人群体为作案目标,通过投放广告、举办线下活动等方式接近老年人实施诈骗行为,陌生人作案特点明显。部分案件中,犯罪分子精确瞄准老年人关注健康、养老、寻求社会认同等心理需求,利用老年人渴望被关心、同情心较强的心理,打“感情牌”接近老年人,或以“国家政策”背书实施诈骗,大大增加了老年人对诈骗行为的甄别难度。

北京二中院提示,老年人要不断提高识骗防骗能力,通过报纸、电视、手机等渠道更多了解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增强对各类诈骗“套路”的敏感度,提高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在对一些信息的真伪拿不准时,应及时寻求亲友、社区工作者、公安机关的帮助。面对高息回报投资项目,理性看待投资风险,接到陌生电话和短信时,不要透露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不要向陌生账户转账。建议家庭与社会加强对老年人的关怀,子女不仅要履行物质上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还应当更多关注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消费情况、生活动态,满足老人的情感需求。社区和社会组织更多开展各种面向老年人群体的社会和公益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老年人对社会认同感、归属感及实现自我价值的心理需求。

(责编:鲍聪颖、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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