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校外培训动真格:一个月四次通报“问题”机构

董兆瑞

2021年05月28日10:03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近年来,校外教育培训行业发展势头迅猛,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线培训机构在资本推动下迅速扩张,一些机构出现野蛮生长现象,不断曝出违规收费、虚假宣传、超前教学等问题,不仅侵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也影响了正常的教育秩序。如何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如何让校外培训真正回归教育的本来定位成为近期社会关注的焦点。

这段时间以来,北京在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方面频频发力。自4月下旬,北京市教委已接连4次对“问题机构”进行了通报,针对培训机构预付费这个痛点四部门还联合发文进行规范。

乱象1:预收费管理不规范 变相超规收取课时费

近些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普遍采取预收费模式,该收费模式虽然在保证机构资金流动便利性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风险隐患,如机构将预收学费当作金融杠杆,盲目扩大规模,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保证履约等。

据媒体报道,某培训机构门店一夜之间“人去楼空”,不但家长无法退费,培训老师的部分工资也被拖欠,而此前这家机构还曾在关店前推出最低充值1万元的优惠活动,由于促销力度大,很多家长都参加了活动。

5月17日,北京市教委通报称,近期,北京市级有关部门组织检查组对北京市校外培训机构检查中仍发现部分机构存在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等的违规问题。涉及东城区私立新东方学校广渠门教学点、学而思培训学校东四第二教学点、朝阳区环球雅思培训学校等8家机构。

乱象2: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5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作业帮和猿辅导两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分别处以250万元顶格罚款。经查,两家机构均存在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

作业帮在其官方网站谎称“与联合国合作”、虚构教师任教经历、引用不真实用户评价。猿辅导在其网站谎称“班主任1对1同步辅导”“微信1对1辅导”“您的4名好友已抢购成功,点我抢报”,虚构教师任教经历等不实内容。上述行为属于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实际上,校外培训机构因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被处罚也并非首次。4月25日,跟谁学、学而思、新东方在线、高思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因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被顶格罚款50万元。

半月内两拨处罚,六家教育机构均出现在课程促销活动中以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的价格进行促销,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乱象3:违规举办学生等级考试、竞赛

5月18日,北京市教委通报,近日,接群众举报,“优才教育”(海淀区卓越优才培训学校)面向小学生举办线上学科类选拔考试,北京市教委责成海淀区教委核实并立即叫停考试。

经查,群众举报属实。“优才教育”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相关规定,违规举办学生等级考试、竞赛。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机构存在超前超纲培训问题,并涉嫌将培训考试(测试)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告文末的措辞严厉:北京市教委要求海淀区教委继续深入调查,对于涉及到的关联单位或责任人,一查到底,坚决打击各类扰乱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继市教委通报后,5月19日,海淀区教委通报称,在调查过程中,海淀区教委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机构存在超前培训、授课教师无教师资格、违规收费等情况。目前,海淀区教委要求该机构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并暂停其已批准恢复线下培训的3个校址的线下培训,将其违规情况移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处理。

北京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

针对种种问题,北京市接连打出“组合拳”。日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学费及存管有了明确的要求。

《办法》明确,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 60 课时的费用。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 3 个月。

同时,《办法》还规范了提前收费时间,防止机构过早收费或诱导学员“囤课”。《办法》明确,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 个月收取费用;按课时收费的,不得早于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

此外,该《办法》要求,机构预收学员培训费的,须采用银行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机构应将必要的交易信息提供至存管银行。存管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机构授课完成后,存管银行履行资金拨付。

海淀区15条提示直指教育培训类广告

作为教育大区,日前,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教育培训行业广告发布重点内容提示书》(以下简称《提示书》),提醒辖区内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发布教育培训类广告时,不得在教育培训类广告中出现贷款、学费分期等内容诱导招生。

根据《提示书》要求,广告主在发布教育培训类广告时,严禁烘托、渲染紧张氛围,故意造成学生或者家长的焦虑情绪。严禁发布诱导家长将适龄儿童、青少年送入培训机构,取代义务教育的内容。

同时,教培行业广告的内容中还不得含有“最新通知”“好消息”“新政”等涉嫌诱导点击的描述,不得编造“自学考试即将取消”“考纲变化”“考试难度加大”等政策变化用语。严禁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严禁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授课。

此外,广告中不得出现教师的名义或形象(包括演员扮演的教师);不得使用学员“现身说法”直接或间接作推荐证明,不得以学员的培训效果作推荐证明,不得从用户评价中挑选好的用户评价进行刻意展示;不得使用名师、名校、一线、升学率等字词进行宣传。

明确校外培训机构“有益补充”地位

5月7日,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围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到西城区、海淀区调查研究,与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代表进行了座谈。

蔡奇强调,校外培训在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科技与教育融合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也要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问题。校外培训尽管是企业办教育,但初心与公立学校应该是一致的,就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成为社会主义教育的有益补充。

如何成为社会主义教育的有益补充,蔡奇提出了建议:加强课程建设,着力在兴趣上培养拓展,发挥技术等方面优势,为学生提供特色化、差异化教育培训;坚决防止超前超纲培训,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大压力,伤害身心健康;强化线上教育监管,在教师资格、资金监管、合同使用、课程内容等方面与线下执行同一标准,坚决防止野蛮生长;要发挥头部企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蔡奇强调,要严把教师资格关,不得聘用无资质教师,加强师风师德建设,优化培训考核标准,引导教师把关注点放在学生长期成长,而不是短期提分效果上;规范教育广告等营销行为,强化收费和预付费管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协同育人、立德树人导向。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事,关系到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必须动真格、出实招、见实效。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李奕表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不是“一刀切”和一关了之。对于符合办学标准、有益于学生学识的校外培训机构,支持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对于打着教育旗号、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将坚决予以制止,一刻也不能等,将接诉即办。

(责编:鲍聪颖、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