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12345”当敲诈工具 男子勒索1万元被判刑

2021年03月16日16:13  来源:北京晚报
 
原标题:男子勒索1万元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安然)今天上午9时,59岁的赵某在密云法院受审。曾经屡次入狱的他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要挟,勒索他人钱财,被指控“敲诈勒索罪”。

  起诉书指控,2019年11月17日,赵某在密云区太师屯镇某砂石料场,以举报被害人李某等人的公司存在扬尘、超载等要挟,向被害人索要1万元。

  “我是文盲,不认得字。”赵某被问及之前是否曾被刑事处分以及何时被释放的,他答道“因为盗窃被判过刑。放出来的时间?忘了。”审判进入实质阶段前的几乎所有问题,他一律以“记不住,忘了,不知道”回答。

  在详述案发经过时,赵某说:“当时我从砂厂门口过,里面出来一辆大货车,把我身上扬的都是土。”赵某随后拨打了12345热线,举报砂厂车辆扬尘、超载。“当天晚上,就有警察联系我,带着我一块去现场调查。”赵某说:“很快有人来劝我别举报了,说给我几条烟。我说我不抽烟,你还不如给我点钱花。”次日,他根据对方的通知去拿钱,进了砂厂的地泵房。“我就在那儿跟他们聊,大概就是说拿钱的事儿,但是他们拿探头、拿手机录音录像,我也没敢拿钱。”

  检方出具的受害人证言显示,当时赵某扬言“不给钱我就一直举报”,受害人只好同意给钱。“钱也给他了,但是后来发现他曾经也敲诈过别人,我们就报警了。”多位证人说,双方在谈话的时候附近根本没探头,没录像,最后钱也给到了赵某的手里。

  起诉书显示,赵某曾于1987年、1990年、1994年因盗窃被密云法院判刑,2002年因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盗伐林木罪,被河北省滦平县法院判刑16年。

  经合议庭合议,做出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追缴犯罪所得。赵某当庭提出上诉。

(责编:池梦蕊、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