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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安然)市交管局发布通告,3月3日零时至3月12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市交通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
备案方式可登录北京市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联合备案系统,http://beian.zhihuihuoyun.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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