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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鹿杨)记者昨日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今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小微企业只需书面承诺即可。
日前,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做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工作,强化小微企业告知承诺事项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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