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1日电 据通州公安分局消息,今年是通州区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的第四年,为做好通州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为副中心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通州警方紧盯点上私售、面上私存、道路私运、个人私买、违规燃放“五大环节”,全面强化摸排、持续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近日,通州警方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3起,依法行政拘留4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244公斤。
1月5日19时许,通州公安分局接线索举报称在漷县镇某村居民家中存有大量烟花爆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接到线索后,漷县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并在村民周某(女,74岁)家中查获各类烟花爆竹84箱。经称重,查获的烟花爆竹共计940公斤。经工作,周某对其在家中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周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11日12时许,通州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在漷县镇某村内进行检查时,在一辆黑色小客车后座及后备箱内发现烟花爆竹15箱。经称重,查获的烟花爆竹共计124公斤。经工作,王某滨(男,27岁)和王某恩(男,53岁)对驾车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二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11日15时许,通州公安分局永乐店检查站民警在对王某(男,42岁)驾驶的黑色SUV汽车进行检查时,在车辆后备箱内查获烟花15箱、圆形鞭炮2盘。经称重,查获的烟花爆竹共计180公斤。经工作,王某对其驾驶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王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通州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通州警方在此提示广大市民,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自觉抵制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做到不买卖、不运输、不燃放。共同维护副中心良好城市环境,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拨打通州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电话(010—69552531)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同时,我们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通州公安分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