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代取外卖群、图书馆占座群、失物招领群……如今,大学生流行“扫码建群”,提供各种服务的二维码在校园中随处可见。有人就因此钻了空子,冒充大学生“入群”实施诈骗、盗窃。最终,张某某因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从2019年12月开始,张某某总是出现在某高校的图书馆、自习室、食堂、大门口等处,见到有关二维码就扫。他自称是该校学生希望入群。入群后,凭借能说会道,张某某很快取得不少女同学的信赖,并加为好友。
私聊时,张某某便对女生展开追求。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后,又表示自己开了一家手机店,希望女生帮自己“刷单”提升业绩。
张某某谎称,只要女生上网下单买手机,自己就能从中分红,“收货留我的电话就行,后续我来办,办好后把钱退给你!”当女友按指示操作后,手机归了张某某,手机款却只能自己承担。凭此方法,张某某成功骗了多名女生。不仅如此,张某某还借指导为由,骗到女友的支付宝等APP密码,转走钱款供自己挥霍。
骗到钱后,张某某就租豪车进一步包装自己,实施诈骗犯罪,欺骗多名女大学生在多个网络平台进行购买手机、贷款、转账等操作,获取财物后便切断联系。多名女生意识到被骗后选择了报案。2020年4月,张某某被抓获。
检方查明,张某某今年24岁,无业,此前被治安拘留过。不到半年时间,张某某欺骗多名女生,诈骗、盗窃所得达十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临近春节,各类犯罪高发。管理宽松的大学生微信群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大家对网络群组中的好友申请应提高身份识别意识,不随意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及转账操作等。一旦被骗,应及时向学校、公安机关反映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