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对固定污染源实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

2020年12月11日09:39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12月10日电 (尹星云)为全面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构建职责明晰、监管有序、评价科学、重点突出、智慧高效的固定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目前已开始对固定污染源进行动态分类、分级的评定,实行精准化执法和差异化监管。

为什么要对固定污染源实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目的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执法和差异化监管,保障全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房山区固定污染源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主要分为先行先试和全面推广两个阶段。目前已经完成了先行先试阶段,处于全面推广中,力求落实部门职责,细化分类分级评定指标,建立污染源管理动态考核机制。

房山区固定污染源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在先行先试阶段通过前期部署、名单筛选、启动培训、审核整理、问题答疑、指标研讨、现场调研、结果告知八个步骤,完成了119家单位的评定工作。

“固定污染源实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后,将促进本区环境监管方式从政府监管向企业自律,政府向企业送服务、送指导方向转变。”房山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依据固定污染源源强特征、环境风险大小以及污染源周边环境敏感性,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将固定污染源分为A类(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最终确定的房山区重点排污单位)、B类(房山区优先控制排污单位)、C类(一般排污单位,除A、B、D以外的排污单位)和D类(有污染物排放的“散乱污”单位,即没有规划和环保等手续、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超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实施差异化监管。

此外,房山区还建立了排污单位的分级评定体系,量化评价指标,从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社会监督和鼓励加分指标等方面,将污染源单位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诚信”“良好”“警示”“不良”;以不同颜色标识:“诚信”,用绿牌标识;“良好”,用蓝牌标识;“警示”,用黄牌标识;“不良”,用黑牌标识。动态确定污染源单位分级评定等级,每年公布上一年度分级评定结果。

(责编:尹星云、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