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昌平区多举措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

2020年08月07日14:25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 据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消息,日前,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投资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进一步简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登记条件,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为企业的开办和成长提供更多便利,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8月5日上午9时,北京日鑫伟业咨询有限公司全程电子化,成功为名下的两家公司办理了“一址多照”营业执照。作为昌平区又一家享受政策红利的企业,申请人刘小静充分感受到了登记的便利性。“昨天下午5点左右,我在网上提交了申请,今天一早就拿到了执照,非常方便。现在我们租用一间办公室,开了两家公司,极大地节省了创业成本,也便于日常的统筹管理。”刘小静称,当前营商环境越来越好,辖区企业发展信心也越来越足。

所谓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即是在法律、法规未做出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的领域,昌平区允许多个市场主体可以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市场主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在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上注明分支机构住所,不需再单独申请营业执照。

“这项改革进一步释放了住所资源来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其中涉及到有关住所、经营场所的很多内容,改变了以往的条条框框,简化手续、放宽措施,改革力度很大。”昌平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副科长李丹表示,昌平区还支持住所按照互通适用的原则登记,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再受住所规划用途的限制,只要是非住宅类规划用途就可以。

据了解,以往一个地址只能注册一个市场主体,或同一地址要按照面积要求进行分割注册,现在一个地址可以注册多个市场主体,同一个市场主体也可以申请在营业执照上设立分支机构。如此一来,大大简化了办理流程和材料,帮助企业减少了网点扩张的时间和成本,助力企业抓住宝贵商机。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在营业执照上注明分支机构住所的市场主体,应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分支机构住所证明。

为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体验,昌平区还支持申请人采取自主承诺申报办理住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非住宅类规划用途的建筑物作为住所,并对住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申请人在申报住所基本信息时,需就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我们将依申请人承诺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证明材料实行形式审查。”李丹表示,形式审查只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有利于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提高登记效能。

此外,昌平区市场主体还可在登记住所以外的场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需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自行公示实际生产经营场所的地址。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在抽查检查中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又确认其未公示实际经营场所的,会将该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依法予以查处。

据统计,《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以来,昌平区已新设立市场主体5000余家。下一步,昌平区市场监管局还将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宣传,扩大政策辐射面,确保我昌平区相关优惠政策广泛知晓,企业应享尽享。“对于现存的市场主体,我们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惩戒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李丹说。(王星月 昌平区供图)

(责编:董兆瑞、郭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