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政府牵头相关部门 城管执法局整治居住区楼道堵塞占用

2020年07月29日19:10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7月29日电 日前,有市民反映称,朝阳区花家地地区的居民楼道有乱堆杂物的情况,影响上下楼通行。接到举报后,朝阳区望京街道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向居民宣传告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引导居民自行清理楼道堆放杂物。对于经告知仍未整改的问题,望京街道发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了43个楼门内的堆物堆料58处,保障公共空间得整洁畅通。

据介绍,为有效治理居住区楼道被堵塞、占用问题,确保救援通道安全畅通,近日,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属地政府对居住区楼道堵塞、占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前,属地政府将对居住区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重点点位台账,组织开展多轮次的政策法规宣传告知,引导和鼓励居民自行清理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对告知后仍未整改的问题,属地政府将牵头城管执法、住建、消防等相关责任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协调住建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清理行动;针对无物业居住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利用“党员双报到”、“社区疫情防控双楼长”等工作机制,进行清理整治。整治完成后,各级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将建立完善定期巡查、清理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行为反弹。

据介绍,《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不得擅自通过设置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和乱堆乱放杂物等方式,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共用部位,或者损坏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如违反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或者损坏消防设施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的罚款;占用、堵塞、封闭其他共用部位,或者损坏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责编:池梦蕊、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