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至少5个工作日

2020年07月29日19:07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在“首都之窗”开通“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

人民网北京7月29日电(池梦蕊)《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今天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公开,其中细化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方式、时限等,明确除法律法规对公开征求意见时限另有规定的外,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应在5个工作日以上。

办法分为总则、政策制定阶段的公众参与、政策审议阶段的公众参与、政策执行阶段的公众参与、附则等5个部分。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中央文件要求确定了重点参与事项。包括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文化中心、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公共建设项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对企业群众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

按照政策制定、执行、评价、修订全过程提出了5个参与阶段的硬性要求。在政策措施拟订前,要求开展公众政策需求征集,提升政策民需契合度;在政策措施制定中,细化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方式、时限等,如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征集渠道、联系方式等,明确除法律法规对公开征求意见时限另有规定的外,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应在5个工作日以上;在政策措施审议中,细化了政府和部门会议邀请公众代表列席的方式、人数、次数等;在政策措施执行中,提出了公众体验反馈、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参与、政务开放、网络问政等多种参与形式;在政策措施落实后,要求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价、根据评价意见完善政策等。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计该专栏,并于7月29日正式上线,此为落实《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的配套措施,对政策性文件公开征集意见做出以下规范:

一是关于公开征集意见的文件范围。依据国办文件规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依据《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规定,涉及经济社会展规划、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文化中心、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公共建设项目计划、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等事项的文件,均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关于公开征集意见的程序标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文件制定承办单位政府网站同步开展政策性文件征集意见工作。公开文本应包括文件草案、制定依据、起草说明,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途径、方式和起止时间。按照国办文件要求在征集意见结束后30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承办单位政府网站同步发布意见征集情况说明,包括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情况、未采纳意见理由。

(责编:池梦蕊、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