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明促进条例通过 将重点治理这些不文明行为

2020年04月24日17:51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4月24日电(池梦蕊)4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明确了与此次疫情相关的文明行为要求,条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持续治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他人合法权利和自由,与首都城市形象不相符、人民群众普遍厌恶的顽症痼疾和陈规陋习,以及伴随经济社会发展新产生的不文明行为。

在公共卫生方面,重点治理下列不文明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烟头、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

(四)在公共建筑物、公共设施设备上乱写乱画、乱贴小广告;

(五)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

在公共场所秩序方面,重点治理下列不文明行为:

(一)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二)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时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三)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四)以谩骂、起哄等不文明方式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

(五)在遇有突发事件时,不配合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在交通出行方面,重点治理下列不文明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乱停靠、乱插队、乱鸣笛,不规范使用灯光,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二)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逆行,乱穿马路;

(三)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抢占座位;

(五)从车辆中向外抛物;

(六)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按照规定停放。

在社区生活方面,重点治理下列不文明行为:

(一)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二)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

(三)违反规定装修作业或者室内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四)在公共区域内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

(五)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

(六)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在旅游方面,重点治理下列不文明行为:

(一)以刻划、涂污或者其他方式损坏文物古迹、旅游设施;

(二)采挖景区植物,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

(三)伤害或者违规投喂动物。

在网络电信方面,重点治理下列不文明行为:

(一)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低级庸俗、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

(二)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

(三)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

(四)以发帖、跟帖、转发、评论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

(责编:池梦蕊、鲍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