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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銀保監局:加強人身保險銷售行為管理 防范佣金套利風險

2022年10月28日17:30 |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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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0月28日電 (記者鮑聰穎)10月26日,北京銀保監局印發《北京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防范人身保險佣金套利風險的通知》(京銀保監發〔2022〕345號,以下簡稱《通知》),旨在引導保險機構樹立長期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理念,加強人身保險銷售行為管理,防范因“短期激勵、規模導向”而產生的佣金套利問題。

《通知》明確科學制定佣金及各項獎勵政策的要求。一是規定各銷售人員(銷售團隊)獲取的當期佣金及現金性獎勵收益、該保單退保現金價值之和不得超過當期保費,從源頭上消除套利空間。二是同步對中介機構佣金體系進行規范,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向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支付的當期佣金及各種費用總和不得超過當期保費,確保標准統一。三是為保証中介機構和銷售人員整體收入,培育更加穩定的合作關系,《通知》要求保險機構應適時建立佣金及各項獎勵延時發放機制,適當延長支付年限、優化支付比例,引導保險機構真正形成有利於長期可持續發展的佣金激勵體系。

《通知》強調保險機構對佣金套利行為管理負有主體責任。一是要求保險機構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多部門參與的佣金套利風險防范工作機制,涵蓋銷售人員招錄、業務品質管理、業務及團隊獎勵方案設置、利益發放、合規管理等各工作環節。二是要求各保險機構嚴格銷售人員招錄管理,加強對擬入職人員的學歷、從業經歷、過往業務合規品質等背景情況的調查。三是要求保險機構從嚴開展內部問責和外部懲戒,對發現有套利行為的銷售人員及管理人員嚴肅追責,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通知》強調運用大數據技術等科技手段提高保險機構風險預警能力,推進行業信息共享。一是要求保險機構探索建立套利團隊甄別模型,實現數據自動預警。如系統發現業務異常,應主動採取相應手段核驗業務真實性,降低套利風險。二是要求保險機構將查實存在佣金套利行為的銷售人員(銷售團隊)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及時錄入“北京保險機構銷售人員處罰信息登記管理系統”相關模塊,限制銷售人員“帶病”流動。同時,探索增加業務品質類指標,推進行業信息共享。

下一步,北京銀保監局將通過加大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力度等措施督導機構嚴格落實《通知》要求,重點強化對保險機構獎勵政策合理性、人員招錄規范性、業務品質監控及時性的監管,切實防范佣金套利風險,持續推動北京人身保險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責編:鮑聰穎、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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