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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创建特色餐饮街区最高奖励百万元 在公园景区新开餐厅可奖十万

2024年04月02日08:51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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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在公园景区新开餐厅可奖十万

  本报讯(记者 马婧)打造国际美食之都,是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商务局近日发布《关于推动北京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支持餐饮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北京餐饮竞争力、影响力和品质化、国际化水平。

  2023年,全市餐饮收入1314.6亿元,创历史最高规模,同比增长32.5%,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贡献率达52.8%。作为单一体量最大的生活服务行业,餐饮业除了服务民生,对带动购物、体育、文化、旅游等其他领域消费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不过,目前北京餐饮业依旧面临房屋租金高、用工成本高、食材价格高、经营利润低的“三高一低”问题,导致发展粗放和同质化现象。同时,公园、景区、文体设施内品牌餐饮供给不足,美味云集、消费便利的地标性餐饮聚集区数量不多、分布不均,与市民、游客消费需求还有差距。市商务局表示,打造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内在要求相适应、与“北京服务”“北京品质”相匹配的美食之都,需要出台针对性政策。

  此次发布的支持政策,提出了对餐饮业的具体支持标准。《通知》显示,北京将支持创建特色餐饮聚集街区,鼓励品质化、特色化、国际化餐饮聚集区培育建设和升级改造,对符合条件的街区项目按审定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北京将鼓励餐饮业态和文旅体业态融合发展,对在公园、等级景区、公共体育场馆、演出场所、博物馆内新开设的餐厅,每个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有多个餐厅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上限为100万元。按照要求,餐厅所属企业与这些场所需要签订不少于3年的租赁合同,餐厅取得营业执照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后,且截至申报之日已持续经营满一年。

  《通知》还提出,支持餐饮门店提质升级,对于符合条件的餐厅,按照审定实际投资额50万元至100万元、100万元(不含)至300万元、3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500万元(不含)以上分档,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支持上限为100万元。根据支持条件,餐厅营业执照登记日期需在2019年1月1日前,餐厅装修、设备购置等硬件方面资金支付及发票开具时间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

  支持政策按照“先申报先得”原则,以2024年项目预算额度为限予以奖励,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项目已获得中央财政或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新建时已获市级商业流通发展资金补贴的餐厅,不得申请餐厅改造提质升级支持资金。

  为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今年2月,市商务局会同8部门联合印发了《推动北京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国际美食之都行动方案》,正式实施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美食品牌、打造美食聚集地、推进餐饮门店升级改造等任务。到2025年,全市将新引进超500个国内外知名美食品牌,培育30条以上“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初步建成荟萃全球风味的国际美食之都。

(责编:尹星云、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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