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应为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视力检查

2021年06月25日08:54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应为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视力检查

  本报讯(记者 杨绪军)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要求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时间和频次,为0~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

  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主要由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提供,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健康指导、转诊服务和登记儿童眼健康档案信息等。

  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主要包括眼外观检查、眼病高危因素询问、视物行为观察及其他眼科适宜技术检查,主要目的是早期发现儿童常见眼病、视力不良及远视储备量不足,及时转诊干预,预防近视发生。

  服务规范指出,0~6岁是儿童眼球结构和视觉功能发育的关键时期,6岁前的视觉发育状况影响儿童一生的视觉质量。这一时期发生的眼部疾病及视力不良,如未及时诊治,可能影响儿童眼球发育,导致儿童视觉发育迟滞,一些严重眼部疾病甚至会致盲。

(责编:鲍聪颖、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