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开区与十堰经开区政务事项将“跨省通办”

2021年05月21日09:01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北京经开区与十堰经开区政务事项将“跨省通办”

  本报讯(记者 曹政)近日,北京经开区和湖北十堰经开区签署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6月1日起,北京经开区和湖北十堰经开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将正式开启,首批可办理17大项37小项。此外,双方基于本区域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确定了各自需要“跨省办理”的事项。

  根据《合作协议》,两地政务服务大厅将分别开设“跨省通办”专窗,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凡申请人提出申请,由申请地“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中心专窗工作人员负责窗口收件、业务指导和咨询,业务属地部门负责受理,办理审批业务并发放许可证照。

  同时,北京经开区和湖北十堰经开区根据区域特点、企业办事需求、信息化系统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国家“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分别推出37项政务服务事项,对可实现全程网办的“跨省通办”事项,采用委托服务的方式,实行线上“跨省通办”。

  两地的企业和老百姓如何操作?记者获悉,两地“跨省通办”的主要服务模式是线上“全程网办”和线下“代收代办”。其中,对可实现全程网办的“跨省通办”事项,由异地“跨省通办”工作人员通过网办平台提出申请,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与业务属地部门进行远程指导,直至事项办结,建立全流程网办专人服务模式。

  对于线下“代收代办”,明确业务流转程序,由一方“跨省通办”专窗工作人员按事项办理标准进行身份核验、收齐材料要件,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寄送至业务属地部门进入受理程序。受理一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受理、审批,并将办理结果通过网络或中国邮政快递(EMS)送达申请人。

  “下一步,北京经开区和湖北十堰经开区还将聚焦两地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和政务服务工作模式,选取办件量较大、业务基础较好、符合企业居民异地办事需求的事项,纳入北京、十堰经开区‘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并根据实际办事需求分批次扩充。”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责编:鲍聪颖、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