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规划设计导则征求意见 治河观念转变:宜弯则弯、宜宽则宽

2021年04月10日16:07  来源:北京晚报
 
原标题:治河观念转变:宜弯则弯、宜宽则宽

  记者昨天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获悉,本市正在组织编制《北京市河道规划设计导则》,并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4月9日至5月8日。公众可登录市政府网站、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网站提出您的意见建议。

  自然蜿蜒 河道不再“直来直往”

  笔直的河道、硬质的护坡……城市中的河流给不少人留下了“直来直往”的刻板印象。此次导则提出,平原建设区河道平面形态宜根据城市公共开放空间设计需要,在河道绿化控制线内,适度调整河道岸线形态,营造自然蜿蜒的河流走向,与沿线景观生态空间相得益彰。

  宜弯则弯、宜宽则宽,简单的8个字背后,是传统治河观念的深刻转变。

  导则提出,山区河道应尽量维持天然河道面貌。河道宜维持自然护坡,逐步对现有不透水的硬质护坡进行生态化改造。

  传承文脉 逐步恢复历史水系

  导则提出,逐步恢复历史水系,利用历史水系和滨水空间勾勒清晰可辨的历代城址格局,展现历史盛期水系格局和景观特色形成的宜人景观,为市民提供有历史感和文化魅力的滨水开敞空间。具体来看,在历史文化地区,恢复保护价值高的滨水历史建筑及所在地区的风貌和城市肌理。同时,保留滨水空间内有历史价值的工业遗存、漕运设施、古树名木等,对保留设施进行活化利用,形成滨水地区可识别的地标。例如针对传统中轴线重点保护“七桥七水”节点,包括南护城河永定门桥、龙须沟天桥等。

  慢行优先 构建完整亲水廊道

  导则提到,建设慢行优先的滨水交通系统,沿河方向城市道路宜在河道绿化控制线外设置,且道路等级应不高于城市支路。对于现状紧邻滨水空间的高等级市政道路,可通过降低道路等级,减少机动车道数量等方式降低对人们前往滨水空间的阻隔。紧邻河道的市政道路应为行人和自行车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可结合滨水绿带空间统筹设置人行道。

  导则对滨水慢行系统的连续贯通提出具体要求。在滨水空间形成连续的滨水慢行网络,慢行空间宜将漫步道、跑步道、骑行道分道设置,漫步道宽度宜大于1.8米,跑步道宜大于2米,组合设置宜大于4米,骑行道宜单独设置,宽度不小于2米。

  为了打通步行断点,导则提出,在桥梁、闸、坝等设施应保证滨水步行通道的贯通,步行通道因桥梁、闸坝等局部节点形成阻断的,可通过栈道、下沉通道等方式满足步行通道的连续性。本报记者 陈雪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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