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政)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故宫博物院北院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文旅部所报故宫博物院北院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报告显示,故宫博物院北院区项目建设地点为海淀区西北旺镇西玉河村。项目总建筑面积按照10.2万平方米控制,其中,文物展厅33378平方米,文物修复用房16025平方米,文物库房25302平方米,数字故宫文化传播用房9904平方米,观众服务用房5468平方米,综合配套设施用房11923平方米。
记者获悉,为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文物长期安全,文旅部将指导项目单位结合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工程设计方案,有效落实相关防洪防渗措施。同时,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充分吸收专家意见,采取以下必要的额外措施,切实降低项目风险:一是认真做好地下结构抗裂损渗漏等防洪防渗专项设计;二是制定防洪预案,如遇超标准洪水时,采取临时措施,防止洪水漫进地下空间;三是加强地下室外墙内外侧防水做法,采用寿命更长的无机防水材料配合补偿收缩混凝土等。
批复称,该项目法人单位为故宫博物院。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应本着对文物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的态度,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科学做好设计、建设等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建设办公用房,项目建成后不得调整成为办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