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3日电(董兆瑞) 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局了解到,为缓解大型商场疫情期间经营困难,北京市区域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且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的百货店、购物中心可申请办理延迟缴纳电费。
北京市商务局规划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大型商场在北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的用电费用,可延迟至一级响应期结束日后60日内缴费。免收疫情期间缓交的电费滞纳金,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支持的范围和条件为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北京市区域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百货店、购物中心。其中,综合体仅为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等。
据了解,北京市区域内大型商场可于3月20日前向所在区商务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电费延迟缴纳资格。北京市宣布一级响应终止日次日起发生的用电费用,按照正常收费缴纳期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