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店”開到副中心最高支持150萬元

夜色下,顧客在萬象匯觀看演出。(資料圖) 本報記者 方非攝
本報訊(記者 陳強)近日,通州區商務局印發《北京城市副中心促進商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明確提出支持“首店經濟”發展。
進入城市副中心時代,曾經被稱為“睡城”的通州,展示出了不同以往的盎然生機,人聚業興,火熱商圈眾多。截至目前,副中心已有萬達、萬象匯、樂堤港、愛琴海購物公園等大型商業設施11個,在建“灣裡”商業娛樂綜合體等項目14個。運河商務區、環球度假區內部以及大運河文化旅游景區周邊可以為亞洲級、國家級、市級首店提供大量承載空間。
“首店經濟”指的是一個區域利用特有的資源優勢,吸引國內外品牌在該區域首次開設門店,使品牌價值與區域資源實現最優耦合,以及由此對該區域經濟發展產生積極影響的一種經濟形態。
根據《實施細則》,獲得北京市級首店政策資金支持的品牌方和引進方在副中心開設首店,通州區將給予共計最高150萬元資金支持﹔國內外品牌在副中心開設亞洲首店、中國(內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艦店、創新概念店,獲市商務局認定且業績穩定、具有良好成長性的,通州區將一次性支持50萬元﹔獲得通州區商務局認定的國內外品牌區級首店,符合要求的,也將一次性獲得10萬元資金支持。
在副中心,商業運營管理企業每新增引進1個經市商務局認定的品牌首店,也會獲得一次性資金支持1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最高支持50萬元。
副中心還支持在北京市重點商圈名錄中的傳統商場和商圈進行升級改造。獲得市級商圈品質提升項目資金支持的運營主體,將按照市級支持資金的15%給予支持,最高支持75萬元﹔獲得市級商業步行街高質量發展資金支持的運營主體,最高支持60萬元﹔被認定為市級特色消費街區的項目管理機構(主體),一次性支持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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