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立法加快推進 群眾關心的教育醫療養老等問題均將進行相應制度設計

人民網北京4月29日電 (記者李博)今年是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實施第二個十年的新起點,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已將城市副中心立法列為全市立法工作年度重點任務。記者從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會獲悉,《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立法正在加緊推動,全力保障副中心高質量發展典范之城建設。
“副中心立法是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千年大計、國家大事’的法治保障,是法治中國建設的‘一扇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會副主任胡九龍表示。
隨著副中心控規、高質量發展意見的深入實施和規劃建設滾動推進,北京城市副中心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日臻完善,同時制定一部具有強制力和規范性的“基本法”條件趨於成熟,將為城市副中心長遠發展奠定堅實的政治基礎和法治基礎。
北京城市副中心立法是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進程中又一標志性成果。開展城市副中心立法工作對於用法治保障發展成果、開拓發展空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將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支撐,推動區域協同發展向更高層次、更廣領域邁進。
副中心立法是推動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高質量發展典范之城的重大機遇。以立法形式向社會明確副中心功能定位,明確鼓勵以市場化方式引入社會投資,營造更加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塑造更加穩定的發展預期,提供更加均衡優質的公共服務,能向社會各界傳遞清晰穩定的發展信號,吸引更多優質企業和優秀人才選擇副中心,共同參與這座“未來之城”建設與發展。
胡九龍透露,目前,《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立法正在加緊推動。作為條例牽頭起草單位,去年副中心黨工委管委會組織了為期8個月的調研論証,今年又進行了近4個月的深入研究,力求制定出一部立足當前、面向未來、具有生動活力的良法。
城市副中心立法的整體定位是:立一部保障城市副中心這座現代化城市高質量發展的“基本法”。胡九龍介紹,在深入研究立法定位過程中,統籌考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要和民生改善、城市治理需要,以及統籌考慮副中心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示范區、新型城鎮化示范區和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示范區的戰略定位,並綜合各方面意見,將《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總體定位為綜合性立法。
城市副中心立法的核心價值是:為大家創制一部體現以人民為中心、增進民生福祉和社會和諧的“良法”。本次立法著重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將是否滿足群眾需求、順應人民期待作為衡量立法質量和價值的第一標尺,通過立法推出一系列惠民生、強信心的舉措,將群眾關心關切的政策措施法條化。群眾關心的副中心生態環境問題、交通出行問題、教育醫療養老問題、人才發展問題、營商環境問題等,都考慮在立法中進行相應制度設計。胡九龍說:“相信經過本次立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大家將會看到一個更有活力、更加宜居、更加令人向往的北京城市副中心。”
城市副中心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堅持民主立法、開門立法,打造一部集思廣益、凝聚共識的法規。胡九龍說:“在立法調研論証過程中,我們非常重視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市民群眾等各方面關於立法時機和需求的建議,同時以基層立法聯系點為依托,積極拓寬群眾參與立法的渠道,鼓勵群眾多為立法提建議。”
胡九龍表示,在接下來法規起草、征求意見和審議過程中,將落實好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享、人民城市為人民的城市規劃建設理念,及時吸納來自社會各界、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讓這部法規既滿足人民群眾、社會各界和企業發展的需求和期待,又成為大家共同的行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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