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已查實11起違規租售小客車指標案件:指標作廢 三年內不得申請
人民網北京11月8日電 (記者董兆瑞)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11月8日,北京市機動車調控管理辦公室發布了一則關於作廢小客車指標的通告。根據通告,付某良、高某寶因違反了《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等規定,出租承租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被列為違規行為當事人,相關小客車指標被作廢,同時三年內不得提出小客車指標申請。據了解,今年已累計查實11起違規租售小客車指標案件。
據悉,付某良與高某寶系朋友關系,雙方簽訂《北京小客車指標轉讓協議》,約定將付某良的小客車指標租給高某寶使用,之后付某良與高某寶因返還小客車指標問題發生糾紛,經法院判決,雙方簽訂的協議無效,按照相關規定,案涉小客車相關指標由市交通委宣布作廢、三年內不予受理兩人提出的小客車指標申請。在審理本案的証據材料時發現,高某寶僅在2021-2022年間就有高達82次交通違章記錄,並在與付某良因指標歸還問題產生糾紛后,持續故意違章,損害對方的權益。
《<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中明確,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僅限指標所有人使用,有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行為的,由指標管理機構公布指標作廢﹔已使用指標完成車輛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撤銷機動車登記,指標作廢,同時三年內不予受理相關行為人提出的指標申請。
對於小客車指標持有人來說,登記在本人名下的車輛由他人長期使用,產生違章或發生交通事故后將面臨承擔責任的風險,同時指標租售行為一經查實,指標作廢。
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 北京持續開展小客車指標違規租售治理,對違規租售行為進行嚴厲打擊,2024年已累計查實11起違規租售小客車指標案件,作廢小客車指標11個。
北京市交通委提醒廣大市民,以任何形式買賣、出租承租、出借借用小客車指標的行為均涉嫌違規,不抱僥幸心理,切勿輕信不法中介的相關宣傳或承諾,以免遭受財產損失、面臨法律風險。
案例1: 偽造假証件,付出真代價
2023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向公安交管部門提供了一份線索材料,內容為張某營涉嫌以欺騙手段辦理車輛登記並取得小客車更新指標的問題,並要求對其予以查處。公安交管部門對此立刻展開調查,發現張某營曾於2007年使用虛假軍官証注冊登記了一輛蒙迪歐車,又分別於2012年、2015年使用偽造証件等材料注冊登記車輛。最終,朝陽法院於2021年認定張某營行為已構成偽造公文、証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結合案件材料和調查,公安交管部門確認張某營存在以欺騙手段辦理機動車登記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並依法撤銷了案涉車輛的登記﹔北京市交通委作廢了張某營名下案涉小客車相關指標、三年內不予受理張某營提出的小客車指標申請。
案例2:“假結婚”案當事人被發現出租指標行為
2022年,平谷法院審結了一起“假結婚”案,陶某會和龔某利在2020年為落戶北京而登記結婚,政策變化后計劃落空,產生糾紛,陶某會將龔某利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雙方簽訂的協議無效,並扣押了龔某利名下的車輛用以抵押債務。隨后,平谷法院收到訴訟請求,原告曹某稱,其是這件“假結婚”案中被作為抵押債務車輛的出資人和實際使用人,並提交了指標租賃協議作為証據材料,拒絕抵押債務。
最終,未收到款項的陶某在2023年將龔某利出租名下指標一事反映到了公安交管部門。接到舉報后,交管部門對此事展開調查,確認龔某利在2020年將自己名下的小客車指標出租給曹某的事實。
結合案件材料和調查,公安交管部門認定龔某利存在出租小客車指標的行為事實,擾亂了小客車指標調控的秩序。按照規定,案涉小客車相關指標已由北京市交通委作廢、三年內不予受理龔某利和曹某提出的小客車指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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