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修正草案對外征求意見——
京津冀政務服務將統一標准區域通辦
本報記者 曹政
2020年起施行的《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迎來修改。近日,市發改委等部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修改結合全市優化營商環境的新要求,解決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及時將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上升為法律制度。
征求意見稿提出,本市與天津市、河北省共同發揮營商環境協同機制作用,逐步實現政務服務標准統一、資質互認、區域通辦。
固化成熟經驗
京津冀攜手打造一流營商
2023年,本市印發了《關於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打造“北京服務”的意見》,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目標和主要任務,對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世界銀行發布營商環境新評估體系,提供了國際先進規則和最佳實踐。
“經營主體對於優化營商環境寄予了更高的期盼,為繼續保持本市營商環境首善之區地位,及時將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上升為法律制度,亟須對《條例》進行修改完善。”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
《條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共40條,固化了本市營商環境改革成熟經驗做法,其中就包括京津冀營商環境協同發展的舉措。條例第八條擬修改為:本市與天津市、河北省共同發揮京津冀營商環境協同機制作用,逐步實現政務服務標准統一、資質互認、區域通辦,加快形成要素自由流動的統一開放市場,促進區域協同創新和產業協作,建設京津冀一流營商環境。
在提升登記事項辦理便利度方面,修正草案提出推行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全流程電子化﹔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標准化登記,對於符合條件的,免於提交產權証明材料﹔企業在登記住所以外場所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無需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登記備案。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方面的多項改革也寫進了征求意見稿。如建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制度,優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推行市政接入工程“非禁免批”和並聯審批,實行多家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寬帶網絡平等接入,推行不動產登記責任保險制度。
解決企業訴求
制定公開首違不罰清單
“本次修改聚焦實踐需求,著力解決企業集中反映的突出問題,既要規范政府行為,降低企業合規經營成本,又要發揮有為政府作用,為經營主體提供便利服務,激發各類經營主體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相關負責人說,征求意見稿中所提的諸多舉措聚焦解決企業經營發展中的痛點、難點、堵點,著力破解企業反映強烈的公平競爭、監管執法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問題。
融資環境備受企業關注。征求意見稿提出,鼓勵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貸款,開展無還本續貸、循環貸等續貸業務﹔建立以不動產作為信托財產的信托財產記載機制,促進信托業健康發展﹔支持金融機構定期發布環境信息披露報告,鼓勵金融機構優化、創新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金融債券等產品和服務﹔建立企業涉訴信息澄清機制,根據企業需求提供涉訴信息說明,為企業融資、招投標提供服務。
監管執法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大力推行非現場監管,依托新一代信息技術收集、整合、分析與監管有關、必要的數據,降低現場檢查頻次,實現監管“無事不擾、無處不在”﹔明確行政處罰、行政檢查中應審慎適用兜底條款,最大程度壓減自由裁量空間。
包容審慎監管也是近幾年北京營商改革的亮點。征求意見稿提出,完善輕微違法和首次違法容錯糾錯機制,明確有關部門制定、公開並嚴格落實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首違不罰清單﹔推行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對於合規整改有效的企業,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可依法從輕處理。
對標新要求新標准
市場主體可給政務服務打差評
《條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細化落實國家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新要求,專門明確提升政務服務標准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比如,實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清單外不得違法設定或變相設定行政許可﹔明確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辦理渠道﹔推廣電子証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等應用,支持有條件的產業園區實行“免証辦”﹔推動惠企政策直達快享,建設全市政策服務平台,提供政策發布、政策推送、政策兌現等服務﹔推行“高效辦成一件事”,逐步推動跨層級、跨部門關聯性強、辦理頻率高的多個政務服務事項集成辦理,一次性告知辦理要求,統一受理申請材料、統一送達辦理結果。
市民和企業辦事時也將更方便。本市擬推行政務服務事項在各級各類政務服務大廳或者站點統一辦理,實行統一的服務標准規范。同時,根據需要設立政務服務大廳或者站點,統一政務服務場所名稱和標識,實行政務服務大廳或者站點延時服務,為市場主體就近辦事、多點辦事、快速辦事、隨時辦事提供便利。
記者獲悉,本市也擬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市場主體可自主對有關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線上線下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的情況進行評價,有關部門應當對差評和投訴快速響應、限時整改並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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