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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出台新政 對獲評國家級“小巨人”企業最高獎勵80萬元

2024年07月17日09:28 |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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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17日電 (記者李博)7月16日,《關於北京城市副中心“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發布實施,對獲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榮譽稱號的企業,給予最高支持20萬元﹔對獲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榮譽稱號的企業,給予最高支持80萬元。對獲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榮譽稱號的企業,給予最高支持100萬元。

北京市通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制定該實施細則旨在服務支撐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成長梯隊,持續增強產業鏈韌性,提升產業鏈水平,加快推動形成與城市副中心定位相匹配的高精尖產業格局。

該實施細則支持對象范圍為在北京市通州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獲專精特新資質的企業,特別提出企業要近3年內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實施細則提出,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進行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綠色化改造提升。鼓勵企業加速智能化升級和數字化轉型,支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和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按照核定項目新增設備(含軟件信息化設備)投資的30%給予補助,最高支持300萬元。

“專精特新”企業通過銀行獲得的貸款用於設施建設或生產經營的,經認定,按照年度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貼息支持,單筆貸款貼息最高2年,年度最高補貼50萬元。

對於在通州區內承辦國家級、北京市級、通州區政府相關部門主辦(指導、支持)活動的企業單位,對於活動期間發生的場地費、會議服務費等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10萬元資金補貼,單場活動補貼金額最高為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50%,單個申報主體年度最高支持100萬元。

本著從優不重復的原則,該實施細則與區級其他產業政策相同的內容不重復享受﹔同一項目同時符合該實施細則多個支持類別的,同一年度隻能選擇一項進行申報﹔單個企業獲得年度支持總額最高300萬元。

(責編:李博、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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