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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發布電動三輪車新規 將為民生服務行業電動三輪車核發“京C”牌照

2023年08月19日08:43 |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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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19日電 (記者池夢蕊)從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在北京全市范圍內將禁止上路,同時也將禁止在公共場所停放。但一些民生服務行業確實存在使用電動三輪摩托車的需求。為此,北京針對從事郵政寄遞、園林綠化、環衛等民生服務行業的電動三輪載貨摩托車,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核發“京C”號段摩托車號牌。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城市管理委、園林綠化局、郵政管理局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明確民生服務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的通行管理規定。

《通告》明確,從事郵政寄遞、園林綠化、環衛等民生服務行業的電動三輪車,車輛應為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取得《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証》,使用純電驅動,性能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的正三輪載貨摩托車。

《通告》對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核發號牌作出明確規定:涉及民生服務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根據行業發展特點和發展需求,制定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管理辦法,明確登記、管理、使用等規定。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核發“京 C”號段摩托車號牌。

同時,《通告》細化了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通行管理規定:取得“京C”號段摩托車號牌的,允許在全市范圍內道路行駛,但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交通信號通行﹔禁止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除從事行業作業外,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輔路及同方向劃有三條及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含輔路)行駛﹔從事行業作業時,可短距離借用最外側機動車道行駛,但應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駛入、駛出。

為確保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及時更換合規車輛,《通告》預留了緩沖期,從《通告》發布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民生服務行業可按主管部門制定的車輛管理辦法對車輛進行淘汰更新,更換為合規車輛,並申請專用號牌,同時組織督促從業人員盡快考取摩托車駕駛証,確保《通告》正式實施后做到“人持証、車上牌”。

(責編:池夢蕊、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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