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法官聯系點” 開展巡回審判 豐台區打造百姓“家門口”的法庭

2021年06月18日15:30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6月18日電 “現在開庭!”6月16日,隨著法槌聲的敲響,豐台法院長辛店法庭“駐點”巡回審判開庭,這是長辛店法庭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開展的第4次“駐點”巡回審判。

“在我們村的法官聯系點開庭真是太方便了,抬腿就到,省心省力,不出村就能把官司打了,真是謝謝法官!”原告代理人李女士說。

該案是一起租賃合同糾紛,原告訴稱2010年1月25日雙方簽訂《房屋、場地租賃合同》,由被告承租原告位於趙辛店某處使用面積約8畝的土地,租賃期限20年,自2010年3月1日起至2030年2月28日至。2010年1月25日,原被告雙方再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在上述《房屋、場地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租賃期限由2030年3月1日起續租10年。原告認為上述《補充協議》違反了《民法典》關於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的規定,故請求確認《補充協議》中租賃期限自2030年3月1日起續租10年的約定無效。

該案主審法官、長辛店法庭副庭長汪成明了解到原告北京某投資管理中心系趙辛店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告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住所地也位於趙辛店村。為了方便當事人訴訟,讓群眾少跑腿,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汪成明法官將開庭地點定於趙辛店村“法官聯系點”,讓當事人不出村就把官司打了。

庭上,汪成明法官嚴格按照法律程序組織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后陳述,整個庭審過程嚴肅、有序。

代表委員旁聽庭審

據悉,此次“駐點”巡回審判還邀請市區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和媒體記者等十余人旁聽庭審。“豐台法院將‘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與司法便民、優化營商環境相結合,突出服務效果、彰顯為民情懷,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司法便民、公正司法的窗口作用,使之成為百姓家門口的法庭。” 談到參加此次“駐點”巡回審判的感受,北京市人大代表楊中春說。

據介紹,長辛店法庭在趙辛店村設立“法官聯系點”,開展巡回審判,將矛盾糾紛化解網絡延伸到基層群眾身邊,切實成為“百姓家門口的法庭”。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開展以來,長辛店法庭立足轄區司法需求實際,制定“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計劃,在法官聯系點建立“駐點”輪班制度,深化“法治雙輸送”普法機制,截至目前,豐台法院已開展巡回審判近20場,為基層工作者、群眾講授普法課堂10余場。

“以群眾需求為第一信號,以群眾滿意為第一標准,把好事辦實,將實事辦好,努力以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贏得群眾認可。”豐台法院黨組成員、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副院長褚鳳杰說。

據了解,豐台法院以黨史學習教育為牽引,將“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與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有機融合,推動和引導干警知責於心、擔責於身、履責於行,用心用情用力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截至目前,已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138場。(蘇月玲、劉澤)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