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发展条例建议纳入明年立法计划

2020年06月05日07:0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公共交通发展条例建议纳入明年立法计划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昨天召开,会议听取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其中提到,《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今年提交审议,建议将《北京市公共交通发展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明年立法计划。

  会上介绍,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94件,包括148代表人次提出的7件法规案,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华侨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北京电影产业促进等7个方面的立法工作。这7件议案由人代会主席团交付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审议,各有关专委会提出了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集中审议。

  会上介绍,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3件,分别为关于制定《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市电影产业促进条例》的议案。《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制定完成并于今年4月28日起施行。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目前,修订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工作已经完成立项论证,财政经济办公室正在抓紧研究起草修订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适时将促进北京市电影产业发展的立法项目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立法工作计划。

  会上介绍,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认为,《北京市公共交通发展条例》立法具有比较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议将该项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启动立法调研起草工作,从本市实际出发,重点就新形势下的公交范围及补贴机制,设施用地和路权分配优先的具体举措,政府、企业及乘客的权利义务,适应首都特点的安全运营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要求等主要制度设计进一步深入研究。

  会上介绍,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认为,对《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行修订很有必要,建议列为立法调研项目,结合养老监督工作适时开展调研,为今后的全面修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制定方面,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进一步研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很有必要。明年,本市将对“七五”普法宣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人大常委会也将适时作出相关决议。此外,《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已纳入2020年立项论证项目。

(责编:池梦蕊、鲍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