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潘敬东建议构建“环北京特高压环网”

2020年05月26日09:43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5月26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董事长潘敬东提出了三个建议,包括《关于以“十四五”规划引领电力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关于积极落实中央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部署推广有序充电促进私人电动汽车发展的建议》和《关于重视研究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的建议》。

依托特高压环网打造“多方向、多来源、多元化”外受电格局

编制首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需要放在新总规实施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电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能源清洁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北京市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占比将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新增用电需求将持续增长。综合考虑新基建、城镇化、再电气化等发展趋势,预计“十四五”北京电网负荷将达到3300万千瓦,年均增长率约4.9%。再加上受首都资源禀赋及环境的硬约束,北京本地“十四五”期间将有约700万千瓦新增电力需求全部依靠外受电力实现供给平衡。

北京本地电源出力仅能满足约30%的电力需求,明显低于上海、天津70%的水平。随着北京本地不再新建大型电厂,外受电比例还将持续增强。

北京电网12条、26回500千伏外受电通道实际受电能力约2000万千瓦,考虑本地电源“十四五”期间出力将维持在800万千瓦左右,2025年电力缺口将达到500万千瓦,电力供需将由“紧平衡”转变为“硬缺口”,亟需依托特高压进一步加强500千伏外受电通道建设。

潘敬东建议,有关部门在“十四五”电力规划编制中,研究将锡盟-张北特高压线路和张家口、承德特高压站等重点项目纳入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构建环北京特高压环网,提升现状特高压电网可靠性,将张家口、承德等地区新能源电力汇集至特高压电网,提升新能源送出能力。同时,将北京东-通北、北京西-新航城等特高压下送重点项目也纳入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依托特高压电网和大型能源基地,打造北京电网“多方向、多来源、多元化”的500千伏外受电格局,充分满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他建议有关部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北京周边涿州、廊坊等地区各类新建电源布局,建设直供北京电网负荷中心区的能源基地项目,同步纳入“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提升首都电网电源支撑能力。

建议国家出台居民区有序充电支持政策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截至目前保有量已达425万辆,超过全世界新能源汽车总量的一半,其中电动汽车已达345万辆。充电桩作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得到快速发展,全国保有量已达124.5万个。随着中央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纳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电动汽车的推广和技术进步,私人电动汽车将迎来规模化增长,但也面临着制约因素。

现阶段居民区充电模式较为粗放,充电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私人电动汽车的大规模推广。以北京为例,全市1.2万个居民区,其中2700个老旧小区户均停车位不足0.5个,近40%的私人电动车不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同时,居民区电动汽车大规模无序充电,充电负荷峰谷与居民生活用电重叠,也给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挑战。

推广有序充电是破解居民区充电难题的有效途径。利用能源互联网、信息控制等技术开发应用智能有序充电桩,科学引导私人车主在不同时间段充电,能够充分利用好电网潜力,实现全社会资源最优配置。

潘敬东认为,出台峰谷电价是引导居民有序充电的关键所在。目前,河北、河南、山西等10个省市已出台居民区私人充电桩峰谷电价政策,而北京等地私人充电桩执行单一合表电价,未形成有效价格调节机制。价格激励能够显著影响私人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行为。当峰时与谷时电价比为2:1时,70%的电动汽车用户会将充电移至夜间电价低谷时段进行。

同时,建立统一技术标准也是推广有序充电的重要技术支撑。目前,充电运营商已经在有序充电技术上取得突破并在部分居民区试点,但不同运营商在设备控制策略、施工改造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有序充电桩与电动汽车连接互通性等技术协议尚未完全统一,亟需制定国家统一的有序充电顶层技术规范。

潘敬东建议,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出台有序充电支持政策,明确居民区充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标准、制定充电运营企业、物业单位补贴奖励等有效激励措施;统筹住建、绿化、人防、消防等部门共同出台管理办法,对居民区有序充电桩及配套电网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在施工等方面给予绿色通道等便利支持,加快有序充电推广应用。

同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有序充电标准体系,明确统一的建设标准、技术规范、通信协议、安全防护标准。同时,结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研究5G通信、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在有序充电中的融合应用,更好地服务私人电动汽车规模化推广。

保障将来必要的交叉补贴资金来源

我国在长期政府定价过程中,形成了较大金额的电价交叉补贴。电价交叉补贴是在不影响整体电价水平的前提下,通过调整电价结构,使得各类别用户用电价格与实际供电成本发生偏离,达到一部分用户给予另一部分用户电价补贴的政策目标。

从北京来看,电价交叉补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用户类别看,工商业用户补贴居民用户。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的供电成本较低而电价水平相对较高,长期补贴了供电成本高、承受能力弱、电价水平低的居民和农业用电。工商业对居民、农业用电的交叉补贴,是我国最主要的电价交叉补贴形式,承担了主要交叉补贴任务。另一方面,从电压等级看,高电压等级补贴低电压等级。理论上,低电压等级用户电价应明显高于高电压等级用户。但从北京现有销售电价体系来看,实际电压等级之间的价差不明显,相邻电压等级的价差均在2分/度以内,不能充分反映电压等级间输配电成本差异,形成了高电压等级用户对低电压等级用户的交叉补贴。

交叉补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工商业电费负担重,影响产业竞争力。二是补贴费用数额大,影响电力市场全面放开。三是随着居民电量占比不断增加及工商业电价下降,交叉补贴矛盾更加突出。

潘敬东建议探索建立配套的解决机制,近期,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机制,合理提高居民用电价格标准,解决部分交叉补贴问题;长期,向市场主体征收电力普遍服务基金或交叉补贴加价等方式解决。

建议统筹做好输配电价改革与全面放开经营性发用电计划的衔接,授权电网企业按照政府定价,采购相应的低价水电、跨区外来电等,保障过渡阶段以及将来必要的交叉补贴资金来源。

(责编:尹星云、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