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者获刑

2020年04月23日08:42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七名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者获刑

  本报讯(记者 刘苏雅)本市一农副产品市场内,以市场经理穆某为首的七名市场管理人员,利用建立“销售总代理”制度的机会,垄断商家进货渠道并从中牟利,对反抗的商家强制罚款、停业,并从六名代理商手中收受贿赂1500余万元。

  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经两级法院审理,法院认定穆某等七人与六名被另案处理的代理商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穆某等七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

  2015年10月,穆某被任命为朝阳区某农副产品市场经理,闫某、乔甲任副经理,廉某、王某、乔乙、陈某四人负责肉类、蔬菜等各分区管理工作。穆某上任后,开始着手建立“销售总代理”制度,场内的上千家商户需从指定代理商处进货再销售。除进货渠道外,商户营业执照注册也被代理商垄断。

  经举报,朝阳区监察委及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发现,利用负责市场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市场经理穆某,副经理乔甲、闫某,管理人员廉某、王某帮助王甲、贾某等六名代理商在市场经营中形成垄断地位,共收受各代理商给予的财物1500余万元,其中,穆某个人收受金额就达771万元。

  公诉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穆某、乔甲、闫某、廉某、王某、乔乙、陈某七人起诉至法院,涉案的王甲、贾某等六名代理商及李乙均被另案处理。

(责编:池梦蕊、鲍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