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诊疗服务可纳入医保 可线上实时结算

2020年04月17日16:47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4月17日电(池梦蕊) 今天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市医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介绍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开展情况。目前北京医保助推互联网医疗扩围,北京市参保患者可远程复诊开药。

杜鑫介绍,以“让患者放心就医、让医院放心救治、让市民放心预防、让企业放心复工”为目标,北京市医保局先后出台了19项政策措施及通知公告,将新冠肺炎治疗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向新冠肺炎治疗定点医疗机构预付21.4亿元,减轻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资金压力;患慢性病开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延长,发生的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北京市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2020年2至6月的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预计为企业减负260亿元左右;出台“京医保十二条”,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网上办理、减少人员聚集。各项医保政策有力保障了首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全面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

杜鑫说,为应对新冠肺炎期间,慢病患者反复奔走医院,不因开药问题形成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市医保局与市卫健委协调联动,同步推进,在全国较早启动了互联网诊疗定价、报销及网上结算工作,并开创性的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送药上门服务。

一、互联网诊疗可纳入医保

北京市互联网医疗是通过市卫健委批准实体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形式实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复诊服务均可纳入医保范围。

杜鑫说,市医保局于2020年2月18日出台了北京市互联网复诊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批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按照自愿原则,完成信息系统改造,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联通,通过市医保局验收合格后,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补充协议书》,互联网诊疗服务按政策规定进行收费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互联网诊疗可线上实时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互联网复诊服务时先对其进行电子实名认证,发生的“互联网复诊”项目可在线实时分解、即时结算。患者凭在线医生开具的处方,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后可自行选择到定点医疗机构取药、到定点零售药店取药或药品配送上门服务,三种方式在取药时均可持卡实时结算。

三、互联网诊疗可管理、可追溯

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互联网诊疗服务协议,从就医管理、诊疗项目管理、药品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互联网诊疗行为进行规范。具体包括落实实名就医、做到全程留痕、保证医师资质、遵守价格政策、数据网络安全及防止数据泄露等内容,保证参保人员医疗质量和就医安全。

(责编:鲍聪颖、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