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3695件

2020年04月16日08:50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去年全国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3695件

  本报讯(记者 高健)最高人民检察院14日通报,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4661件24279人,提起公诉23695件36711人,枪爆类案件占首位,多数案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交易。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检察机关受理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枪爆类案件占首位,受理及决定起诉案件罪名最多的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涉案犯罪嫌疑人绝大多数为青壮年男性,部分具有前科劣迹。案件高发区域主要集中在我国南部边疆、沿海地区。

  据了解,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打击涉枪爆类刑事犯罪,做到依法快捕快诉,从快办案提高案件质效。各地检察机关严格贯彻2018年“两高”《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在案件审查时综合贩卖气枪、铅弹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行为人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等情节,结合行为人认罪认罚情况,积极履行公诉裁量权。

  此外,最高检表示,防疫期间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据统计,截至3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中,对3件3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对2件2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对1件2人以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对1件2人以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从检察机关目前受理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大多临时起意。此外,由于疫情造成心理焦虑,容易诱发滋事、打闹等行为的犯罪,少数群众对防疫工作不理解,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甚至驾车冲撞防疫点、对出警民警大打出手。

  相关案例

  “隐瞒”也是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发布第三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聚焦疫情期间因故意隐瞒出入境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又拒不执行隔离规定,造成疫情扩散重大风险的刑事案件。

  这批案例中有从境外回国隐瞒出境史且不执行隔离规定,致43人被隔离的河南郭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从武汉绕道其他地区来京,不执行居家隔离规定出入公共场所,致28人被隔离的常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等8个案例。

  这些案例还包括:被告人吴某某从湖北返粤后继续经营餐饮店,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隔离控制措施,致173人被隔离,被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苟某从武汉返回青海后,隐瞒武汉旅居史,导致900余人被隔离,3名亲属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苟某被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王某某从武汉返回江苏后,两次到某休闲酒店洗浴、过夜,确诊后不如实告知活动轨迹,致38人未被及时隔离。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吴某某作为安徽某村卫生室负责人,擅自收治未经预检分诊的发热病人,并隐瞒收治发热病人的情况,致457人被隔离。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截至4月13日,全国各地法院一审受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946件2474人,审结1196件1406人。新华社记者 罗沙

  (据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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