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北京市多部门出台疫情期间便民措施。
各区政务服务中心积极采取多样化服务措施
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务服务中心2月3日恢复运行,总体运行平稳。2月3日至2月10日共接待办事人数1019人次,共受理业务3197件(其中政务大厅受理1056件,占总受理量的33%,网上受理2141件,占总受理量的67%),;日均开放窗口数64个(其中综合窗口56个,专业窗口8个)、大厅工作人员日均到岗375人(其中综窗人员日均到岗82人,进驻单位工作人员日均289人,咨询引导员日均到岗4人)。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防疫物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对“销售口罩、纱布、防护服、消毒用品”等新开办或增项的企业全面开启绿色通道,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同时通过电话沟通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准确全面的远程咨询指导服务。
西城区政务服务大厅开启安全防护运行模式,由工作人员为办事人取号,积极协助尽快办理业务,以减少停留时间;红马甲“服务管家”2月3日正式亮相,借鉴银行大堂经理服务模式,对办事人引导咨询和帮办导办,体现“向前一步”为公众主动服务的理念。
海淀区政务服务大厅上线红外线体温监测系统,进出办事大厅的人员无需停留,利用AI技术实现大客流全员体温监测服务,尽可能减少对办事人干扰,提高通行效率和办事体验。
石景山区制定政务服务窗口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行建立工作人员台账、做好厅内消毒防护、设置疫情防控专岗、加快业务办理速度、加大网办宣传力度、落实替岗补位制度等6步工作法。
大兴区开辟专门通道,对涉及疫情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专项服务方案,提前介入服务,发放办事服务包等,提升服务效能。
多项交管业务推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
2月3日起,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对全市车管业务进行调整,改进服务方式,调整办理时间,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车管窗口正常办公,但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的期限延长,驾驶人考试和教育也延期办理,机动车临时号牌的有效期限也有所调整。对于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交管部门将禁止这些人进入相关办公场所。
具体调整措施如下:
一、统一调整全市车管窗口办公时间
2月3日(星期一)起,全市车管窗口正常对外办公,同时做好窗口单位消毒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窗口单位传播扩散。
窗口办公时间统一调整为:
●周一至周五,早8:30至17:00
●周六、日,暂停对外办公
具体办公地点及业务种类,可通过北京交管部门官网(jtgl.beijing.gov.cn)或“交管12123”APP查询。
二、积极推行车管业务“网上办”
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免检标志及驾驶证换证、补证、延期等车管业务,建议通过“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直接在网上办理。
三、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延长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延长有效期,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四、驾驶人考试、两个教育可延期办理
●暂停驾驶人初学、增驾、注销恢复、国外证换证、军警换证及满分考试等全部考试工作,将满分驾驶人现场教育学习调整为驾驶人自学。
●暂停驾驶人审验现场教育,一律调整为网上自学。
自学方式:登录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jtgl.beijing.gov.cn)——“网上审验教育”模块。
●对已通过互联网预约驾驶人考试(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的,将统一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生考试次数,再次预约不重复缴纳考试费用,不影响今后考试预约顺序。
●考试场、教育场所恢复对外办公以及互联网平台相关预约功能恢复时间,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告。
五、调整机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限
●辖区内临时号牌有效期为15天(本市内道路行驶)
●辖区外临时号牌有效期为30天(跨省市道路行驶)
北京市交管局提示说,窗口单位是人员密集场所,建议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到现场办理业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应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对不配合开展防疫工作的,将暂不允许进入办公场所。对小客车指标延期使用相关政策,市民请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如有车管业务方面的问题,市民可拨打车管所咨询电话12122、12123咨询。
医保业务延期办
慢病患者开药量可放宽至三个月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均出台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等业务可延期办理,延期办理期间不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和权益。同时,国家医保局表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
北京市医保局表示,将加强与人力社保部门协同配合,通过网上受理等方式,从源头上减少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目前参保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各区医保(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申报办理业务。
北京市暂定将1月、2月应缴医疗保险费缴费期延长至3月底,并根据疫情情况调整时限要求,延长期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无法按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在职转退休等业务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人员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可以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完成。疫情期间逾期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收取滞纳金,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支,同时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造成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根据本市相关规定补缴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支,且视为连续缴费。疫情防控期间内到达退休年龄需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符合条件的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当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退休人员标准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给予补足。
北京新冠肺炎线上医生咨询平台2月1日上线
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北京医学会会长封国生介绍,为缓解市民焦虑,方便市民足不出户即可得到专家的咨询解答,避免或减少市民到医院咨询而产生交叉感染的风险,北京市搭建“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线上医生咨询平台”,平台从1月26日起开始建设,于2月1日正式运行。
该平台上线后整体运行情况较为平稳,截至2月4日晚12时,平台访问量达11.8万人次;录制视频54人次,讲解疫情防治、就诊等方面的知识;视频直播4场,浏览量124.2万人次;市民在线提问问题4436条,专家解答4293条,回复率97 %,除无效问题外,全部及时安排专科医生予以解答。11家分平台组织专家5590人次,通过图文、音视频等方式,为市民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专家视频直播收看量达到145.8万人次。
封国生介绍,从市民在线咨询情况看,主要关心发热、咳嗽是否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以及如何做好疫情防护等问题。民众可在微信关注“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微信公众号后,依次点击“特色服务”“线上咨询”就可进入平台。或使用百度搜索引擎获得平台入口。还可以通过百度、头条的App“北京频道”进入平台。
2月10日起 北京将继续不实行尾号限行措施
2月8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容军表示,从2020年2月10日起,北京市将继续按照节假日模式进行道路交通管理,延迟恢复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即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日期待定。
北京法院开启庭审“云”模式
从3日开始,北京法院的法官们已经上班开工了。根据北京高院出台的《关于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各法院要充分运用网上办案系统。法官们通过“云开庭”等方式将庭审工作搬到了网络上。
如引导当事人尽量使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执行、网上开展诉讼服务。对不便网上立案的,引导当事人选择邮寄立案。对申请到法院旁听的群众,尽量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直播方式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