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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經營旅館 1100余名不負責任房東被罰

2025年10月20日10:46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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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1100余名不負責任房東被罰

  9月以來,北京警方持續加大對出租房屋的隱患排查、違法查處和聯合執法力度。據市公安局近日通報,截至目前已會同行政部門排查清理出租房屋各類安全隱患1.6萬余處,處罰出租房屋存在治安隱患的責任房東1100余人,關停處罰違反規定出租短租住房270余起,打擊取締利用出租房屋擅自經營旅館170余處。1400余名提供有效線索的群眾獲得獎勵。

  據介紹,在對出租房屋開展違法整治過程中,警方重點查處不落實房屋租賃實名制登記、不履行房屋治安管理責任、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出租房屋治安違法行為。

  其中,西城分局阜外大街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開展安全檢查時,發現葉某將小區內一處其承租的出租房屋改造為旅館對外經營。警方依法對葉某予以行政拘留的處罰,並取締違法經營場所。

  順義分局南彩派出所民警發現,南彩村某出租房屋內發生違法犯罪活動。經查,該房屋出租期間,出租人田某未定期檢查房屋使用情況,未履行房屋管理責任,致使房屋成為違法犯罪活動場所。警方依法對田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

  在整治出租房屋違法問題的過程中,群眾積極舉報,為警方提供了不少有效線索。朝陽分局勁鬆派出所先后根據轄區內兩名群眾的舉報,在出租房屋內查獲違法犯罪人員。截至目前,警方已向1400余名舉報有效線索的熱心群眾給予了獎勵。

  北京建筑大學副教授張鴻緒表示,違法出租現象屢禁不止,有的為貪利“違法群租”,將房屋隔成多個小間密集出租,電線亂拉、消防設施缺失,一旦發生火災,逃生通道被堵,后果不堪設想﹔有的違規“日租”,租客流動頻繁,身份未經嚴格核驗,給社區治安埋下隱患,甚至成為違法犯罪活動的“溫床”。違法出租行為,不僅嚴重威脅社會公共安全,侵害鄰裡權益,而且嚴重擾亂社區秩序。因此,對於違法出租行為,相關責任人不僅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可能會受到罰款、責令限期改正、拘留等行政處罰,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孫瑩)

(責編:池夢蕊、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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