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電動車騎行擬強制戴頭盔

交警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現場執法。 本報記者 甘南攝
今后,在北京騎電動自行車,或將必須佩戴頭盔。昨日,在北二環積水潭橋下,市公安交管局針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和十類不文明騎行行為進行普法宣傳,引導市民守法騎行、佩戴頭盔。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的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頭盔擬由現行的“鼓勵”變為“強制”。
記者留意到,由於天氣悶熱,大街上鮮有電動自行車騎行人主動佩戴安全頭盔。據觀察,現場經過的大概二三十輛電動自行車中,隻有兩三個騎行人佩戴頭盔。
6月25日至7月24日,市公安局會同相關單位起草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記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見稿中,對頭盔的使用規定已由現行條例中的“本市鼓勵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搭載12周歲以下兒童的,鼓勵為兒童佩戴安全頭盔”調整為“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規范佩戴符合國家標准並且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証的乘員頭盔”。
市公安交管局法制處民警介紹:“戴頭盔保安全是國際共識,綜合社會各界意見,並參考外省市做法,在此次條例修訂草案中,將倡導性條款修改為強制性規定,要求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當佩戴頭盔。”
數據顯示,近八成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死亡原因為顱腦損傷,正確佩戴頭盔可降低70%至80%的嚴重腦損傷風險。據了解,目前我國至少有26個省市地方立法強制性規定電動自行車騎乘人佩戴頭盔,安全防護效果有明顯提升。
記者了解到,征求意見稿中關於頭盔佩戴的強制性條款一旦審議通過、落地施行,屆時,對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的騎行人,交管部門將依法處以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昨日執法現場,執勤交警還著重對電動自行車是否存在違法加裝、改裝燈光的情況進行了檢查。
“違法加裝、改裝燈光后,燈光的照射將對其他交通參與者的通行安全造成影響,特別是對向騎行時,常常晃得正常行駛的非機動車騎行人睜不開眼,甚至影響到機動車駕駛人的視線,容易引發危險。”西城交通支隊民警表示。
據悉,對於電動自行車違法加裝、改裝燈光影響交通安全問題,市公安交管部門將加強路面查處:對首次發現的違法車輛,將對騎行人進行警告處罰,現場責令拆除加裝燈具或還原回原車出廠燈光標准﹔如再次發現車輛違法改裝,將依法扣留車輛,並處以500元至1000元罰款﹔如發現經營性拼改裝線索,將及時轉遞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處理。
現場
多名非機動車騎行人違法被查處
昨日,在積水潭橋下4個路口,西城交通支隊民警對非機動車違法行為開展執法檢查。一名年輕人騎著共享單車,由南向北過馬路騎行經過人行橫道,在積水潭橋下被交警攔截。
男青年表示,自己知道過人行橫道應當推行,但“剛好是綠燈,圖方便就騎過來了”。鑒於男青年屬於首次輕微違法,交警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未進行處罰。
積水潭橋南側,由西向東方向,先后有兩輛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因為騎車帶人被交警攔下。其中一名中年男子車前載著一名兒童,車后還坐著一名成年女性。交警明確告知,非機動車僅能搭載一名12歲以下兒童上路。由於兩名騎行人都屬於半年內首次違法,交警對其進行了普法教育。
昨日上午1個小時的時間,積水潭橋下有多名非機動車騎行人因為闖紅燈、人行橫道騎行、越線停車、騎車帶人、騎行過程中接打手機、電動自行車沒有挂牌等違法行為被執勤交警現場查處。涉及闖紅燈和涉牌違法的騎行人當場被處以罰款20元,其余屬輕微違法且半年內首次違法的騎行人接受了批評教育,並被記錄在案。(記者 張蕾 實習生 魏歡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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