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歷史建筑規劃管理工作規程(試行)實施
2024年01月09日08:5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小字號
本報北京1月8日電 (記者王昊男)日前,《北京市歷史建筑規劃管理工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發布實施。
《規程》將歷史建筑分為合院式建筑、近現代公共建筑、工業遺產、居住小區和其他建筑5種類型,劃分了“日常保養”“維護修繕”“原址復建”“遷移”“拆除”等5類行為,並明確了相應的保護要求和審批流程。
《規程》明確,要根據歷史建筑的特點,區分保護部分和更新部分,避免一刀切,有效推進歷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涉及維護修繕和原址復建的,應當最大程度地保護其真實性,對有價值部位按照原材料、原工藝、原形制進行修繕或者復建,對於確因合理利用需求進行更新的部位,可通過分隔、聯通、轉換內部或外部空間適度滿足使用要求,允許使用新材料、新技術和現代設計手法,但應當與歷史風貌協調。
(責編:董兆瑞、鮑聰穎)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