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企業和項目綠色績效評價說明書 指導企業綠色低碳發展
人民網北京10月26日電 (記者李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日前制定了《北京市企業和項目綠色績效評價指南(試行)》(簡稱《指南》),以“績效分級、差異管控”為重要手段,激發企業節能減排內生動力,促進行業綠色升級,助推企業實現減污降碳綠色發展。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污染源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制定《指南》旨在通過綠色績效評價,讓綠色企業有更好發展機會,達到綠色標准的企業和項目將給予相關政策和措施鼓勵和支持。
《指南》是什麼?
《指南》是一部指導企業科學開展綠色績效評價的“說明書”,支持和鼓勵市場主體都參與綠色評價。《指南》明確了參評企業或項目的基本條件、評價指標和評定程序,企業按照《指南》的導引即可以開展評價。
《指南》怎麼用?
環境管理工作較為專業,市場主體或第三方服務機構很難全面了解各項環保要求。為更好幫扶指導企業,更清晰的指導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指南》評價指標基本覆蓋各類環保法律法規、標准規范和技術指南要求,涵蓋企業的污染和碳排放情況、資源環境效率和綠色生產經營等內容,根據評價結果分為綠色標杆、綠色基准和普通合法企業。評價內容設置力求條件明晰便於操作,同時也方便環境管理部門對照實施行業精細化管理。
誰能參評?
《指南》不僅支持綠色行業,也支持傳統行業中的綠色企業,依法設立且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北京市的企業,以及在北京行政區劃范圍內投資建設的項目,均可依照《指南》開展評價。評價工作發揮市場機制,鼓勵企業自願評價,自評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公示后向環境管理部門報備。
如何參評?
各企業和項目實施單位按照“自願自証原則開展企業或項目的評價、公示和報備工作。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統一受理綠色績效評價報備材料,組織開展抽查驗証,將符合要求的綠色標杆、綠色基准企業和綠色項目納入綠色企業和項目庫。對於入庫企業和項目實施動態管理,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后需重新進行申請,對違規的企業或項目也會實施退庫。
入庫綠色企業將獲什麼支持?
評為綠色標杆、綠色基准水平的企業和綠色項目,將給予相關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勵和支持。金融支持:推送到金融管理部門,促進商業銀行與綠色企業對接,給予企業綠色金融支持。管理支持:研究將綠色企業納為環保信用良好主體,減少執法頻次,優化檢查方式,做到無事不擾。品牌支持:利用政府網站、新聞媒體、會展論壇等方式對綠色企業進行宣傳,為同行業企業起到良好的引領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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