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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設45家超標電動車置換上牌網點

2021年10月27日08:56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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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通州設45家超標電動車置換上牌網點

  本報訊(記者 陳強)11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將停止使用,警方發現超標電動車上路后,可扣留車輛,並對騎車人處以1000元罰款。記者了解到,通州區有45家超標電動車置換上牌網點,家住通州的市民可就近置換合規車輛。

  萬盛南街與九棵樹中路交叉口是通州區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往北通達通州新城,往南連接環球度假區,交通流量大。昨天早晨7時30分,通州交通支隊長陵營大隊警長崔舉梓和同事們站在路口,向騎行超標電動車的市民宣傳政策。

  “您好,請您稍等。”崔舉梓攔下一位騎超標電動車的市民,“您這車是超標車,挂的臨時牌照,11月1日就停止使用了,到時候再上路可就要扣車罰款啦,請您盡快去置換合規車輛。”騎車的市民表示,已經注意到了過渡期即將結束的消息,本周就會到銷售網點置換。崔舉梓還送了車主一張卡片,掃描上面的二維碼,就能查詢到全市539家在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置的便民上牌服務點,其中在通州區的有45家,幾乎覆蓋每個街道鄉鎮。

  “超標電動車置換新車,有優惠!”梨園鎮一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有便民上牌服務點。工作人員說,店內可實現一站式購車、登記及上牌服務。車主拿著身份証明、購車憑証(發票)及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証明,當天就能拿到合規的白色牌照。超標電動車置換實行“一車一價”,需要車主將超標車騎到店內進行評估。警方提示,對於暫無電動自行車使用需求的市民,無需趕在11月1日前扎堆辦理車輛登記,今后任何時間都可以辦理。

  據了解,2018年11月1日開始施行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范了本市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登記、通行、租賃經營、停放及相關管理。其中規定:本市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對符合規定的發放行駛証、白色號牌,對不符合規定的超標車輛發放臨時標識,也就是橙色號牌。對發放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后,不得上路行駛。

  通州交通支隊將在下月開展專項執法工作,在重點路口路段、繁華商業區、交通樞紐等,加強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的糾正、查處力度。同時,針對電動自行車違法突出的重點路段,將嚴密巡控網絡,強化專項整治力度。

(責編:鮑聰穎、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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