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出台两大细则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 (记者李博)8月6日,北京城市副中心文旅产业交流会举办,聚焦城市副中心文旅资源要素,加强招商引资落地成果,精心培育城市副中心文旅产业新质生产力。会上发布了《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文化旅游是城市副中心主导功能之一,北京通州区委宣传部研究制定了《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通州区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旅产业政策,推动副中心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支持网络视听企业集聚发展,对新落户通州区的网络视听企业,根据当年企业的区域贡献分四档予以资金奖励,最低支持标准为区域贡献50万元;对区内已经纳统的规上企业,符合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超过10%,按照收入增长部分的1%予以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满足企业入驻率及网络视听企业占比同时达到50%且入园企业全年总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园区,最高按照建设运营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园区运营机构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申报国家级/市级文化或视听类产业园区、网络视听内容和技术孵化平台、重点实验室等,最高奖励50万元。对在通州区网络视听产业片区内注册并租赁自用办公场地的企业,给予最高100%的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每年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对在北京市立项、备案,且由通州区网络视听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通州题材长短音视频、动漫游戏、影视作品,经专家评审后,每家企业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对于到通州区举办艺术节、戏剧节、音乐节、演唱会、动漫节等节庆活动,打造各类灯光秀、文博艺术展览、文创市集等消费场景,举办首映式、首发式,开发研学旅游项目,建设多业态融合、多功能协同的新型文化空间,引进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和运动赛事,举办品牌化、主题化、特色化文旅商联动消费活动的企业,通州区将提供相关资金支持,最高可达200万元。加大对文旅总部企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的吸引力度,对新落地的产业链企业,最高可按年度区域贡献的70%给予支持;对综合能力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存量产业链平台企业和头部企业,最高按年度区域贡献增量的70%给予支持;加强企业梯队培育,引导有特色、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中小文旅企业在通州区集聚发展,对达一定规模且保持较高增速的文旅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在通州区新增租用办公用房的文化相关企业,如达到一定经营规模,可按企业实际房租的50%、70%、100%比例给予支持,且连续支持三年。积极承接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建设,打造数字文旅产业技术创新应用场景示范标杆,支持智慧文旅、数字文旅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发挥原创艺术优势,实施万名艺术家集聚工程,积极推进艺术品交易中心、展览展示中心和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
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弘祥1979。 人民网记者 李博摄
此外,通州区委宣传部以文化产业园区为抓手,推进文旅产业提质升级。研究制定《通州区文化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规范认定两批次共20家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及23家文化空间,入园企业近700家,基本涵盖区内重点文化企业,文化产业集群发展初见雏形。2023年以来,区委宣传部对标市级标准,研究制定《通州区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撬动社会资本,提升园区硬件服务水平与软性服务内容,举办各类文化活动150余场次,吸引游客超5万人,部分园区成为小红书、抖音上的热门打卡地。推动4家园区入选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同时储备重点园区6-8家,引导各园区向市级园区发展标准看齐。
“我们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围绕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批堵点难点,研究制定《支持通州区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批实施意见》,发布半年以来,已有6家园区的8个商演剧场、livehouse提出审批申请,20余家演艺企业集聚落地,全区共受理营业性演出申请180件,累计演出1417场,较去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为副中心文旅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增添新动力。”通州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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