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9项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最新标准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等23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明确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等9个领域的89项服务的最新标准,为市民可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划定了“硬杠杠”。
九大领域聚焦生活点滴
北京市发改委解读,最新版标准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这“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领域、22个方面,共计89项服务。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优化完善了各项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
基本公共服务从优孕优生服务开始。北京市为常住人口中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居民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为待孕妇女和怀孕3个月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并提供健康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35岁到64岁的本市户籍妇女,还可享受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的服务。
幼有所育领域儿童健康服务方面,0到6岁儿童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常住新生儿可享受先天性心脏病、耳聋基因等疾病筛查。儿童关爱服务方面,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2650元,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为残疾的困境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等福利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家庭监护指导、心理关爱、行为矫治等服务。
89项服务逐一标明标准
记者注意到,文件中对这89项服务都一一列明了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并清晰标注了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从而为基本公共服务划出了“硬杠杠”。
比如,学有所教领域按照孩子成长过程,分成学前教育助学服务、义务教育服务、普通高中助学服务、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4个方面,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每生每年300元的义务教育学生助学补助、一般每生每年2000元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等都在其中。
很多市民关心的病有所医领域,既包含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社区全科门诊诊疗、院前医疗急救等公共卫生服务,也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险服务。
老有所养领域,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可享1次健康管理服务;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享养老服务补贴津贴。住有所居领域则包括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
各区将确保各项服务达标
记者注意到,新版标准在受灾人员救助服务上内容更清晰详细,明确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等应急救助;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的无房可住人员,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期生活补助;及时核定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为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遇到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公共服务支出情况已作为国家衡量各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按照要求,各区将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强化供给能力建设,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确保相关经费足额拨付到位,保障服务机构的有效运转,确保各项服务全部达标。
市发改委称,下一步将抓好落地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公开共享,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曹政)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