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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会新观察

众望所归 高票通过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了更坚实的法制保障

记者池梦蕊
2024年01月26日13:42 |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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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增强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更是首都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北京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五子”联动的第一子就是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刚刚结束的北京两会上,《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表决通过,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了“保障法”。

“这部《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也是众望所归,获得高票通过,必将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主任孟繁华说,这部《条例》坚持以“鼓励创新、放权赋能、稳定预期”为主基调,它既是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保障法,也是北京科技创新的基本法。

孟繁华介绍,《条例》是一个以促进创新为基调的地方性法规,能敞开的口子应开尽开,没有设法律责任,没有罚则,主要是把这些年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试点政策、成熟的经验做法,以法规形式进行固化定型。

从法规先行创制功能看,《条例》引领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具有不少创新突破点。除了一些便利性、改善性的创新探索外,紧紧抓住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关键问题,聚焦“不能转”“不愿转”“不敢转”以及科技人员转化收益拿得不够、不方便、没有安全感等现实问题。“为更好支持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早日建成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起到积极的促进保障作用。”孟繁华说。

《条例》在各章节都有一些新的规定和突破,梳理分析了一下,突破点和亮点条款不少于20个。比如,关于财政性科技投入增速问题,提出保持财政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关于财政科技经费管理使用方面,提出完善经费跨境使用和管理机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提出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在国有资产中单列管理等制度,还对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的职务发明、职务科技成果在转化入股后明确其享受股权和分红激励。

再如,关于人才引进方面,提出加大急需紧缺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制定并适时调整急需紧缺科技人才目录;关于职称评审方面,提出赋予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高级职称评审权限,还明确提出实施海外人才职称直接认定制度和职业资格互认。

在北京两会上,“科技创新”也成为代表委员们频频提及的热词。市人大代表、北京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院执行院长胡宝洋表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的相关立法工作是北京市的一件大事。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我们一方面是北京建设国际科创中心的建设者,同时也是受益者,《条例》也将会是科技工作者今后的又一项保障。”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昌平实验室副主任邵峰则认为,人才是第一资源,没有人才,就没有创新。《条例》单设第四章聚焦“创新人才”,强调要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营造一流人才发展环境,让人才发挥最大价值;还对建设人才高地、完善创新人才培养链条、健全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体系、建立和完善体现知识和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明确高校、院所和国企可以对重要技术人员等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做出具体规定,这些内容对创新人才“有温度”。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相信通过《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高质量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早日建成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责编:池梦蕊、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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