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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愁盼|网友咨询北京市“公共户”落户政策获详解

2021年12月08日15:13 |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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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8日电(记者鲍聪颖) 为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北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出台了“公共户”落户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京市户籍人员(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

(一)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二)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三)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四)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五)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六)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

近日,有网友留言对公共户政策中第三条关于离职后现单位无集体户可落至公共户的问题进行咨询,想了解《规定》中的“现单位”指的是京内单位吗?如果去外地单位就职,是不是需要将北京市单位集体户移至京外单位,放弃北京户口?如果离职后休息一段时间暂不找新工作呢?又是否能迁入集体户口?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针对该网友的疑问,西城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于12月1日电话联系该网友进行了说明:经西城公安分局核实,一是现单位需为京内单位可落至公共户;二是如果去外地单位就职无需放弃北京户口;三是离职后如找不到工作可以写情况说明;四是公共户不能迁入单位集体户。

(责编:鲍聪颖、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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