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落实国务院调法调规工作 进一步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
人民网北京10月26日电 (董兆瑞)今天上午,北京市落实国务院调法调规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了解到,日前,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
北京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北京市“两区”办专职副主任刘梅英介绍,此次《批复》共涉及9项开放措施,其中2020年批复的《示范区方案》中新提出的开放措施5项,此前三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方案中,经国务院批准纳入示范区建设框架下继续实施的开放措施4项。
9项开放措施涉及6个领域的内容。其中,教育领域措施1条,由北京市制定发布鼓励外商投资经营性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措施3条,包括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园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外资股比限制;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措施1条,即允许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卫生和社会工作措施1条,即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措施2条,包括在通州文化旅游区,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
建筑业措施1条,即允许北京市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施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刘梅英表示,《批复》的印发标志着“两区”方案中涉及的开放措施落地实施依据更为充实,北京市进一步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法治保障也更为坚实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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