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大金融助企力度 建存量“小微”自动续贷展期机制

2020年02月16日18:08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2月16日电 (记者 鲍聪颖)2月16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首都银行业保险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一时间响应《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结合北京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立足首都、心系全国”,要求在京银行保险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首都银行保险业的责任担当,将做好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金融服务作为当前最紧迫和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做到政治责任、金融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机结合和行动统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全力以赴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以赴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最大限度满足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企业的金融需求

通知要求各机构主动深入了解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主动对接金融需求,畅通绿色通道服务,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事项办理流程,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款,全力以赴支持企业高效运转及扩大生产能力。鼓励在京各银行业机构减免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贷款服务、结算汇兑等手续费用。

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后顾之忧

通知鼓励在京各保险机构向医护人员、救护人员、媒体记者等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及其家属捐赠意外险、医疗险等保险保障;要求机构扩大医疗责任险产品责任,将北京驰援湖北地区的医护人员和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纳入保障范围。

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分忧解难

通知要求在京各银行保险机构继续为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提供阶段性借贷服务便利,合理调整其个人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保单贷款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及其直系家属罹患新冠肺炎的,要适当放宽保单交费宽限期,简化保单复效手续。鼓励在京各保险机构适当扩大现有险种责任范围,将新冠肺炎纳入意外险、重疾险等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并针对患新冠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或医院级别、药品和诊疗项目等限制。

持续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

通知要求在京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提前做好贷款期限整改和续贷安排,避免或减少出现逾期和不良贷款。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复工复产战胜疫情影响。

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对疫情前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没有异常,信用记录良好的小微企业,由于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暂时困难的,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做到应贷尽贷。建立存量小微企业到期自动续贷展期机制,充分发挥续贷中心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续尽续。

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滞后的中资银行机构2020年续贷率至少要比上年提升20个百分点。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出现贷款逾期的,在合理的政策范围内延期还款不计入不良贷款、不影响信用记录。对因疫情导致资金紧缺的小微企业,要合理评估授信条件,测算授信空间,不强制要求企业追加增信,主动恢复额度或视情况增加贷款。继续深入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充分利用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首贷中心,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

鼓励各银行机构在自身能力可承受的范围内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利息、罚息和手续费。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建立小微企业免息贷款专项额度。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但仍然按期还贷还息企业,要在后续信贷业务中适当给予优惠政策。

全方位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通知要求在京各银行保险机构确保各项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加大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领域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机构积极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积极申请抗击疫情主题债券资金额度,主动对接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国家“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内的企业,迅速足额保障防疫融资需求。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服务上述重点企业的高科技类企业以及中关村管委会发布的“抗击疫情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清单企业,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融资服务。同时,要大力支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优先以优惠利率保障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菜篮子”等物资生产企业融资需求。支持各保险机构合理延长已投保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期限,助力生活物资稳定供应和企业安全生产。

优化和丰富线上场景等“非接触式服务”渠道

通知鼓励在京各银行保险机构强化网络银行、手机APP、小程序等服务管理和保障,减免相关申请、使用费用,积极推广线上业务。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基于多维度大数据分析等新型征信模式,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可获得性。进一步推进银行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办理,大力推行电子权利证书和不动产抵押信息区块链上线。支持各保险机构运用远程视频、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灵活落实销售“双录”等可回溯制度,保障疫情期间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互碰快赔”机制宣传,提高车险理赔效率,疫情期间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发挥各类机构比较优势积极创新特色服务

通知鼓励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用足用好低成本资金,加大疫情防控领域贷款和转贷款投放力度,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在京各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外资银行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在医疗设备租赁、供应链金融、债务重组、跨境贸易融资与支付等方面积极作为。鼓励信托公司股东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不能按时分配的信托产品,给予一定流动性保障;在做好投资者沟通的前提下,可将受到疫情影响的信托产品适当延期;支持信托公司成立慈善信托和公益信托服务疫情严重地区。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政府采购确权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鼓励在京各保险机构发展疫苗质量责任险,有效支持病毒疫苗研制工作。支持财产险机构配合政府部门加快推出涵盖公共卫生风险的巨灾保险产品,增强北京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防控能力。

强化机构内部响应和监督问责

通知明确要求在京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向总行(总部)争取政策支持,及时科学调整本年度经营目标,合理改进绩效考核体系,提高社会责任等非盈利指标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不向基层下达不合理的规模、利润等考核指标,针对疫情影响实行信贷单列计划、内部优惠定价和尽职免责管理,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要建立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监测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精准投放,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内部严肃问责。同时,要求各机构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提不符合实际的要求,不开不必要的动员会、座谈会、汇报会等,让基层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北京银保监局将积极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于担当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银行保险机构,将在后续监管评价及市场准入中予以正向激励。

(责编:鲍聪颖、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