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社区防控提更严要求 不执行不配合将依法依规追责

2020年02月10日16:23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池梦蕊)今天下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革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主要是在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基础上,对居住小区(村)封闭式管理、核实登记小区(村)来往人员和车辆、抵京人员登记、重点人群管理服务、严格集中隔离、公共空间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等重点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张革表示,当前,北京市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2月10日以后,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将陆续恢复生产经营,北京市将迎来返京人员高峰,社区的承载量、人员流动性将大大增加,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社区防控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标准,规范程序,强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发布,就是为了适应这些新情况、新要求。

针对重点区域,我们进一步细化要求:

对社区(村),提出要进一步严格居住小区(村)封闭管理,在出入口设置检查点,居住人员和车辆凭证出入,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严格核实登记小区(村)来往人员、车辆。无物业、无安保、开放式小区由属地街道(乡镇)负责落实封闭措施。社区(村)传播疫情时,视情况对住宅单元楼门、小区(村)等实行封闭式隔离。

对公共空间,提出社区(村)非生活必需的文体活动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避免人员集聚。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企业、产权单位要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整治等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楼宇、企业等要加强体温监测,认真筛查发热人员,坚持“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

对房屋出租,提出房屋租赁中介企业或业主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区(村)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

针对各类群体,我们分类提出要求:

对抵京人员,提出在抵京当天应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健康情况,并配合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工作。

对抵京前14日内,离开疫情高发地区或者有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提出应按规定接受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相关管理服务,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诊。

对北京市新增并经卫生健康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者,提出原则上由各区负责实行集中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

后三条,重点强调了“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提出市场、菜店、超市、药店等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做好人员导流,强化风险管控。社区(村)要加强对老幼弱等群体的关注,做好服务保障。

二是强化全民防护意识,提出居民要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

三是强化示范带动,提出党员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张革介绍,通告还有一个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对落实防控要求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出现不执行不配合等情况,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编:鲍聪颖、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