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继此前发出“市场价格行为提醒书”之后,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再次发出“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稳定口罩、消毒液等防护商品及生活必需品价格。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此外,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为防止囤积居奇,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提醒告诫书同时提出,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