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运行三年以上 博物馆可申请评级

2020年01月21日08:0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正常运行三年以上 博物馆可申请评级

  本报讯(记者 赵婷婷)国家文物局昨日公布了新修订的《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及《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新《办法》及《标准》降低了博物馆初次申请评级的“门槛”,并减少了博物馆评级的“硬件”限制。今后,凡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正常运行36个月以上的各类博物馆,均可申请参加定级评估。

  与旧版《办法》相比,新《办法》取消了关于“一、二、三级博物馆占全国博物馆数量比例分别控制在3%、6%、9%”的限定,放开了“初次申请定级评估的博物馆,可申请不高于二级的博物馆等级”的限制。

  新版《办法》还减少了评估工作层级和环节设置,取消了原先“评估委员会”的设定,进一步明确了权责,减轻了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博物馆行业组织和博物馆的负担。评估管理方面,新版《办法》要求中国博物馆协会强化自律,将博物馆定级评估情况及相关资料在网站上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版《标准》共设有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影响力与社会服务3个一级评估指标,其下分设13个二级指标、78个三级指标以及15个加分项。

  考虑到广大市县级基层博物馆以及数量众多的行业博物馆、革命纪念馆、考古遗址和古建类博物馆的客观实际及其在我国博物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新版《标准》适当降低藏品总量、开放时长和年观众量等硬性指标要求,取消“一票否决”设计,不以藏品多寡等作为衡量博物馆质量高低的核心标准,把更多的博物馆纳入定级评估体系,引导促进全国博物馆同步发展。同时完善了学术研究、青少年教育、志愿者服务、社区活动等“软件”指标要求,推动博物馆更好地实现为社会及社会发展服务的职能。

  新版《标准》鼓励优秀博物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通过改革创新,实现高品质、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针对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在建立理事会制度、落实法人财产权、推动信息资源公开、规范征藏活动、完善展览服务等内容中,量身定制考察指标。

  我国现行的博物馆定级评估体系始于2008年。10年来,国家文物局、中国博物馆协会先后组织开展了3轮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累计评出国家一级博物馆130家、国家二级博物馆286家、国家三级博物馆439家,合计855家,占全国博物馆总数16%。

(责编:鲍聪颖、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