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

2020年01月21日07:19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1月21日电 据卫健委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公告全文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责编:鲍聪颖、高星)